2030年中國或將位居世界溫室氣體總量排放之首,碳價和碳稅需要在全球范圍內達成平衡。11月28日,澳大利亞前駐華大使、著名經濟學家Ross Garnaut(郜若素)在清華大學發表題為《如何面對氣候變化挑戰:澳大利亞的視角》演講時表達了上述觀點。當日還發布了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郜若素氣候變化報告》一書。
該報告是澳大利亞經濟學家郜若素受該國總理陸克文委托實施的項目。
排放之首
郜若素預測,中國在全球排放量中的份額將從2005年的18%提高到2030年的33%。屆時,中國的排放量很可能會超過所有發達國家和轉型國家排放量的總和,將成為決定世界總排放量最重要的國家。
郜若素認為,驅動中國到2030年排放量迅速增長有以下三個因素:第一、中國經濟將持續快速增長。第二、中國經濟可能繼續以能源密集型增長為主。郜若素預計,如果不審慎地減緩氣候變化,并假設中國的投資仍保持在較高的水平,重工業迅速增長,那么中國的生產能耗強度的下降速度不會比其他發展中國家更快。第三、由于中國缺乏碳定價機制,因此不可能擺脫以煤為基礎的重工業,或在封存燃煤排放物的道路上取得任何進展。其唯一的結果是降低能源系統中目前較高的碳密度。
本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中國2020年單位GDP碳排放量要比2005年降低40%至45%。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潘家華認為,“這個目標有點偏高!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壓力很大。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表示,中國正處于一個既要保增長又要減排節能的矛盾之中。
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克勞福德(Crawford)經濟與政府學院資深研究員宋立剛還從發展的不均衡、進入工業化中期、企業與家庭的反應等方面分析了中國的壓力。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黃益平建議中國調整經濟結構,取消出口激勵,更加注重第三產業。
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是有不同的。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齊曄認為,應當遵循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囚徒困境
全球減緩氣候變化面臨諸多挑戰。郜若素說,一個重大的挑戰是,發達國家是否能夠承諾并深入履行減排方案。根據模型測算結果表明,2020年需要在2000年水平上減排15%—30%。而至今取得的進展仍然有限。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目前談判的方向不可能預期全球減排超越于發達國家承諾的額度。如果清潔發展機制繼續作為發展中國家進行減排努力的主要手段,那么,即使它有所擴大,發展中國家所有消除溫室氣體的行動仍將繼續以發達國家支付的經費為補償基礎,從而代替其自身的減排。由于發展中國家任何實際的減排只會導致發達國家相應地降低減排量,因此發展中國家的減排可以視為零。
郜若素的分析顯示,在一切照舊的情景下,發展中國家的排放量將在2027年超過模型測算的全球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550ppm二氧化碳當量的全球排放量限度,到2030年將超過全球限度的20%。如果全球溫室氣體濃度目標最終穩定在450ppm,而發展中國家不進行任何減排,那么到2024年發展中國家自身的排放量將超過模型測算的全球排放量限度;到2030年將超過全球排放量限度的60%。今后10年及之后超過濃度穩定路徑的排放,將會增加氣候變化風險。為了彌補早期的過度調整,在其后的年份將需要更深入地減排,減排總成本可能會大大增加。
目前,全球正在應對一個真正的國際性“囚徒困境”問題,如果合作,會產生最優的結果,但各國又都有不合作的動機。在全球變暖的情況下,如果各國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那么各國都會得到更大的收益——然而,每個國家都有動機從其他國家的減排中獲益,而自身不支付任何減排成本。通過交流和單邊支付承諾,能夠減少囚徒困境的發生。然而,要有效地進行交流,并對分享合作成果達成默契,則尚需時日。
郜若素建議從人均排放量來界定排放權。他說,采取這種簡單的方法,是在各國分配排放權時,逐漸增加人口權重,一方面從現實出發,認可高排放的立場,另一方面,也考慮發展中國家公平分配溫室氣體排放權的要求。( 本報記者 龍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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