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越來越懸殊的社會貧富差距,調節收入分配機制已經喊了幾年,但有關這方面的改革是“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改革方案總是只有意向而無實際,收入分配也就繼續著它的差距。
最近又有了要將調節收入分配納入議事日程的風聲。據報道,由國家發改委就業和收入分配司制定的收入分配調節方案已上報國務院待批。相關人士透露說,諸項改革可能于今年內陸續出臺。
從“允許一部分先富起來”,到“由全體人民共享改革開放和建設成果”,都涉及到一個核心字眼:錢。也就是由勞動換來的個人收入和由收入積累起來的個人財富。應該說,做到“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比較容易,只要政策放開,社會蓄積的智慧與欲望馬上就如火山噴發,膽子大腦瓜活的人先富起來也就是用幾年就可以實現的目標。但接下來的“共享改革和建設成果”則要難以實現得多!跋雀弧敝恍枵叻砰_,“共富”則需要一套嚴格完善的社會機制,需要強有力的政府調控決心。貧富差距越大,這種調控的難度越大。
中國現在就面臨調控難度很大的現狀。按照國際流行的判斷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標——基尼系數計算,我國目前已突破了關乎社會穩定的貧富差距合理限度。
從數據分析,具體表現一是收入分配增長與經濟增長不相匹配,從1978年到2006年,我國居民收入年均增長6.7%,這與中國每年高達兩位數的經濟增速形成鮮明對比;二是從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統計數字看,中國占總人口20%的最貧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費的份額只有4.7%,而占總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費的份額高達50%,少數人口占有著多數資源和財富。突出表現在收入份額差距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東中西部地區居民收入差距過大,高低收入群體差距懸殊等方面。按照基尼系數,我國2006年即已升至0.496,2007年達到0.48,高于國際認可的0.4的收入分配差距“警戒線”。
調控收入分配差距,重在務實。務實的主攻方向,首要的是控制高收入群體對社會財富占有率的擴大,其次是加大對低收入群體的工資收入的增加和社會保障面的擴大。從實踐看,我們還缺乏控制高收入群體占有財富分配“大頭兒”的有效手段,在平衡社會收入、平衡企業高管與員工收入水平方面,沒有切實可行的政策調控能力。地方政府把所有心思用在本地區的經濟增長上,把GDP的兩位數增長當作唯一指標,他們沒有調節收入分配的意識,因為這方面不能體現他們的政績。所以,調控城鄉、區域、行業、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中央政府及職能部門,應起主導作用,而且應當把它當作一件迫在眉睫的事來辦。
調節社會收入分配關系,讓貧富差距保持在一個合理區間內,是一件并不容易做到的事,它比單純地促進GDP增長,不知要難上多少倍?墒牵瑢τ谏鐣裕@個事才是政府最應當投入精力要辦的事。只有收入分配合理,貧富差距保持適當,社會公平與正義才能得到最大體現,才能筑就和諧社會與科學發展的最堅實的根基。( 商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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