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政府的一系列政策,如降低商業電價、實行工商業同一電價、以及大客戶直購電都在對外釋放同樣一個信號:降低電價刺激消費,保增長。
以北京一個月用電量上萬度的大型商場為例,實現工商業同一電價后,一個月才省下500元(見《新京報》7月3日報道),以高峰期1元每度電價計算,節省的電費僅占其一個月電費的5%。對于普通小商戶而言,為其剩下電費可能僅不到100元,可能連一件貨品的進價也不到。
并且,問題的本質還在于,商家成本得到的降低,并不意味著消費者就能從中獲得實實在在的優惠,有多少消費者會跟商家以你們電費降了來討價還價呢?
相信即使沒有學過經濟學,大多數老百姓也知道在什么情況下,自己愿意增加消費。口袋里的錢增加了,或者不需要再為大頭的開支如住房、醫療和教育而擔心。即使是小工商業者,相信他們對于能夠獲取銀行信貸資金的渴望遠遠要高于對電價下調的期待。
說到降低電價(排除居民電價),其實真正對此敏感的僅是大工業客戶。自去年底以來,各地尤其是高耗能產業集中的區域,地方政府越權降低電價,刺激高耗能用電已成為事實。內蒙古曾于去年11月最先決定工業用電電價每度下調0.08元,其后寧夏、云南等省份紛紛仿效,但囿于地方政府保障GDP增長的“好心”,這些明顯與節能減排相背離的“越權”舉動,并未受到國家發改委等主管部門的制止。
被譽為電力體制改革突破口的大客戶直購電經過多年試點終于也在近期出臺。盡管與行政降低電價相比,直購電政策傾向于通過建立市場機制,大客戶與發電企業根據市場供求情況協商電價,但在目前供大于求的情況下,這項舉措的效果無疑是降低電價而不是提高電價。雖然電監會強調這些大客戶都是符合產業政策的行業龍頭企業,但這些大客戶無論是電解鋁還是鋼鐵,個個都是高耗能大戶。為了保證增長而降低電價,后果是“節能減排”的效果大打折扣,這種增長,是否值得?
正如成思危所說:“要保8%,國家增加投入總能做到,問題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增長方式,這是要下工夫的,首要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讓消費內需起到重要作用。”(顏心 北京 媒體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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