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國務院下發由國家發改委起草的《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對轉變政府管理職能、放開壟斷行業對民間資本進入限制、改善資源性產品定價體制、有關民生的工資收入和保障體制方面改革、財政金融及涉外經濟體制改革等眾多方面進行表述,表達了政府將中國經濟改革推向深入的強烈信號。
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
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國家及時采取了擴大政府投資拉動經濟增長的辦法,其成效正逐漸發揮出來。但中央政府投資多而地方投資少、央企投資多而民間投資少、固定資產投資多而消費和出口疲軟的狀況,表明如何讓政府投資有效拉動民間投資,進一步增強經濟發展的活力,成為當前改革的難點之一。
“必須通過改革,消除制約民間投資的體制性、政策性障礙,充分發揮民間投資的積極性,更好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司長孔涇源指出。
意見明確提出,深入推進投資體制改革,修訂出臺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最大限度地縮減核準范圍、下放核準權限;抓緊研究起草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進一步規范和優化投資管理程序,提高效率;科學界定政府投資領域和范圍,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對社會投資的引導和帶動作用。
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壟斷行業改革將繼續深入推進。孔涇源說,下一步要推進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深化電信體制改革,推動“三網融合”,推進市政公用事業改革,加快研究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石油、鐵路、電力、電信、市政公用設施等重要領域的相關政策,帶動社會投資。
針對民間投資的改革,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會長保育鈞認為,“非公36條”已出臺很久了,但真正落實的不多,因此政策如何“貫徹落實”才是最重要的問題。要深化鼓勵民間投資的改革,尤其是民間投資進入壟斷領域的改革,首先要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其次要對國有企業進行改革,公開國有企業的經營預算,信息披露要完善,否則民營企業很難與國企合作。
收入分配改革悄然起步
意見提出,將研究出臺關于收入分配調節的指導意見。規范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收入分配差距。研究制訂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和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建設,落實最低工資制度。
事實上,有關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早在2006年初步擬定,但此后改革方案一直沒有亮相。時至今日,在金融危機沖擊下,收入分配制度嚴重影響著我國經濟短期穩定和長期發展,亟待改革已成共識。
有關專家指出,改革國民收入分配制度,應本著一個目的,就是以共同富裕為目標,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消除當前有不斷擴大趨勢的貧富差距等。而要達到這樣的目的,必須有老百姓的聲音,也只有充分聽取了老百姓的意見和建議,國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才能真正體現老百姓的利益。
人們有理由對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寄予厚望,期待本次改革為新一輪改革注入強大動力,這不僅是應對當前金融危機所必需的,也是今后中國經濟長遠發展所必需的,因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激發財富創造活力的前提。
環境稅標志稅改大方向
意見明確表示,要加快理順環境稅費制度,研究開征環境稅。目前,我國嚴格意義上的環境稅只有資源稅,缺少以保護環境為目的、針對污染環境的行為或產品征收的環境稅。我國以往的稅收調節政策,重點在鼓勵企業在生產環節中節能、減排、降耗。如果意見中的環境稅得以施行,將對企業已經發生的環境污染、占用資源等行為進行“懲罰性”征稅。這對企業將更具有強制力,可以進一步加大政府利用宏觀稅收調節環境污染行為的杠桿作用。
6月5日,環保部副部長張力軍在國新辦發布會上,針對記者有關環境稅進展提問時透露,征收企業的環境稅,已經列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環保部的重要議事日程,條件成熟時將會推出。盡管沒有時間表,但他表示,這是中國稅制改革的一個方向。
房地產稅制改革在深化
另外,意見中關于“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研究開征物業稅”的提法引起強烈關注。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已經提及“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而此次則明確地把“物業稅”這個房地產稅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正式提出。
專家表示,物業稅應該是一種受益稅,與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務相對應。稅率應和公共服務水平掛鉤。稅率有必要隨公共服務水平和公共服務成本的變化而變化。但在開征的初始階段,宜選擇較低的比例稅率,以便于征收。物業稅應按年計算征收。所有的房地產稅種都整合到物業稅之下進行設計。廉租房租戶收入較低,不宜向其征收物業稅。
意見還要求,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學發展的財稅體制;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構建現代金融體系;深化涉外經濟體制改革,健全開放型經濟體系;積極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為全國改革提供示范和借鑒。(劉崢 趙亮 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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