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長沙2月25日電 (記者 肖前輝)在全球大掀“低碳”風的當下,湖南省政府25日率先表態,今后省內政府投資新建的公共建筑將應用一種以上可再生能源。
25日該省正式向外公布的《湖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規定,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設單位,應當根據民用建筑項目所在地的實際情況,優先選擇太陽能、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熱水供應等。建設可再生能源利用設施,應當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條例》不僅涉及新建民用建筑,同時也涉及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利用、用能系統運行管理;明確提出“民用建筑節能逐步向農村推廣”。按照《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安排民用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節能的科學技術研究、產品開發和標準制定以及宣傳、培訓、獎勵等。
據悉,中國每年新增建筑面積高達18至20億平方米,建筑能源消耗已占社會總能耗的27.5%。人口眾多的湖南省是一個建筑大省,僅城鎮每年就新增建筑面積約7000萬平方米,建筑領域能源需求增長較快,建筑節能的潛力巨大。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張建新表示,《湖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將于3月1日正式實施,通過法制手段,加強民用建筑節能管理,做好民用建筑節能工作,積極轉變建筑發展模式,建設低碳城市,控制剛性碳排放,為湖南省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出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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