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稅局票證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市民打車應該得到而未得到燃油附加費發票,只要向12366稅務熱線舉報并獲查實,地稅部門將處罰相關的出租汽車公司。
該負責人表示,無論是出租車公司未領取燃油附加費發票,還是發票未及時發給的哥,或是的哥自身問題,如忘記帶發票等,地稅部門在核實情況后都將只針對出租汽車公司進行處罰,而不會處罰的哥個人。對于違規的哥的處罰問題,屬于出租車公司的內部管理問題。
針對燃油附加費發票的問題,市民在撥通12366稅務熱線后,選“2”進入北京地稅局系統,再按提示操作即可反映問題。 (記者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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