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天起,打車超過3公里要收取1元燃油附加費,有部分乘客反映,打車后沒有收到面值1元的燃油附加費發票。
昨天,張女士打車從石佛營趕到左家莊。的哥稱,自己沒時間去公司領取燃油附加費發票,所以暫時不能提供。記者撥打出租車發票上的電話,對方稱是北京輕普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如果司機沒給發票又收了錢,只要乘客要求,公司將立即派人將發票送過來。記者隨機調查發現,絕大部分的哥按照要求為乘客出具了燃油附加費發票,個別的哥表示,尚未拿到這種發票。
記者從多家出租汽車公司獲悉,各公司都已領到燃油附加費專用發票,并于24日在各區設點讓駕駛員自行前往領取。部分出租汽車公司工作人員解釋,乘客沒能得到燃油附加費的發票,可能是司機未能及時領取或是忘記攜帶。如存在收了附加費又不給發票的情況,公司會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記者張然 實習記者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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