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內容顯示,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將全面獲得政府財政補助,可再生能源發電價管理也將進一步完善。對此,有專家認為,法案將有助于推動我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再掀可再生能源的投資熱潮。
完善法規促進落實
據了解,現行《可再生能源法》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主要規定了3項原則:國家責任和全社會支持相結合、政府引導和市場運作相結合、當前需求和長遠發展相結合。
自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審議通過后,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等各種可再生能源產業迅猛發展,但同時也暴露出法律實施中的一些問題。現行《可再生能源法》規定了全額收購制度,但難以落實。因此,草案規定對可再生能源實施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國家有關部門要制定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年度收購指標和實施計劃,確定并公布對電網企業應達到的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最低限額指標,電網企業應該收購不低于最低限額指標的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
另外,此次《可再生能源法》修正草案的另一項重要修改是,由國家設立政府基金性質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作為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財政支持。其來源包括國家財政年度安排專項資金和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等。
草案規定,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用于支持的活動包括: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合并網的科學技術研究、標準制定、檢測認證和示范工程;農村、牧區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項目;偏遠地區和海島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建設;可再生能源的資源勘查、評價和相關信息系統建設和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設備的本地化生產等。
市場龐大商機無限
“《可再生能源法》修正草案是一個標志。標志著中國已經意識到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尤其是配合了財政支持,更能吸引資金投向可再生能源產業。”美國一家投資公司中國區總經理馬曉鵬表示,如果是投發電項目的話,首先要看自然環境條件和上網電價。因為風力發電需要政府特殊的扶植政策,不然的話不可能跟煤電競爭。
事實上,對馬曉鵬而言,可再生資源投資已經被他認定為目前的“流行趨勢”。“中國是能源消耗大國,環境壓力、資源壓力也不小。如果持續的發展下去,對可再生能源的投入肯定會越來越受到重視。從長期來看,這種綠色投資的經濟效益最終會和社會效益相一致,會給不少企業帶來商機。”馬曉鵬告訴記者,這些投資商機包括水電、風電、太陽能和提升傳統行業的能源利用效率項目。
“中國是一個可再生能源市場潛力巨大的國家。未來,中國將重點發展水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根據相關預測,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將占到能源耗費總量的10%,到2020年這一比例將提高到16%。在中國,新能源利用領域的潛在市場價值達到約1000億元人民幣,這顯然是一塊誘人的‘蛋糕’。”馬曉鵬說道。
其實,就在過去的數月中,馬曉鵬和他的團隊就已經著手大量收集再生能源的市場信息。用他的話說,“我們看好這個行業的前景,要提前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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