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家消費金融公司將花落誰家一直為市場所關注。8月19日,上海銀行相關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海銀行正在就設立消費金融公司事項與相關單位進行商洽,目前已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并在有關方面的支持下,積極論證和策劃設立方案,將在準備充分后,按照規定程序提出申請。”
根據中國銀監會日前公布的《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消費金融公司將在北京、上海、成都、天津四地設立試點。
多家銀行有意試點
上述上海銀行人士還透露,籌備設立的消費金融公司目前已經確定上海銀行和百聯集團兩個最大股東。這一消費金融公司將以今年5月上海市黃浦區政府與上海銀行簽約成立的消費信貸中心為雛形,注冊資本達3億元。
據悉,今年5月份,上海市浦東新區政府和黃浦區政府分別與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銀行簽署推進消費金融戰略合作協議。而除了上海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和交通銀行參與試點的態度也很積極。
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李曉鵬早前曾公開表示,工商銀行非常重視銀監會發布成立消費金融公司的決定,并對此進行了研究,根據要求加強這方面的工作。交通銀行副行長葉迪奇也曾表示,交行正在研究和考慮設立消費金融公司事宜。
注意風險控制
消費金融公司是指經中國銀監會批準,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在試點階段,消費金融公司將以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及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為主,業務暫不涉及房地產和汽車貸款等高風險產品。
對此,上海師范大學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孫茂輝表示:“消費、投資和出口一直是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在當前出口不景氣的情況下,投資和消費就擔當起拉動經濟增長的重任。開設消費金融公司試點,表明了政府將進一步促進居民消費。”
考慮到消費金融公司不吸收公眾存款,在設立初期的資金來源主要為資本金,且無抵押無擔保的貸款信用風險比較高,銀監會已作出了相應規定。孫茂輝也指出,控制好風險和維持好經營,將是消費金融公司正式運營后所面臨的重要問題。(記者 夏璟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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