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新的《食品安全法》今天開始正式實施,明確了各監管部門職責以及食品生產者、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同時體現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原則,作為消費者,應該了解這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中國之聲連線中央臺記者孫瑩盤點《食品安全法》賦予消費者的權益——
消費者可依據法律行使知情權
中國之聲:食品雖然看的見、摸得著、吃的到,但是今年來發生在各地的一些事件讓我們意識食品竟然如此復雜,安全與否消費者很難判斷。那么新的法律解決這個問題了嗎?
記者:這就需要消費者了解在維護自己的食品安全行為中如何行使自己的知情權!妒称钒踩ā芬幎苏嘘P部門的信息公開制度,明確了衛生行政部門與其他監管部門的信息披露和公開項目,如《食品安全法》第82條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公布食品安全總體情況;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國務院確定的需要統一公布的信息。而在該法第10條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食品生產經營中違反法律的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同時第26條規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提供給公眾免費查閱。在例行檢查、抽查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要公示,產品名稱、生產廠家、批次,已經銷售的數量、發貨方向等等。
消費者需要學會行使監督權
中國之聲:食品安全關系眾生,除了監管部門、媒體輿論監督,消費者如何行使自己的社會監督職權?
記者:消費者是食品安全最敏銳的察覺者和最切身的體驗者,所以,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監督權的不容忽視,廣大消費者的監督職權的行使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食品安全法》第80條規定了縣級以上衛生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咨詢、投訴、舉報,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受理,并及時進行答復、核實、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如果消費者的舉報受到了推諉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監管部門。
公民的民事賠償可優先得到滿足 如購買不符合標準的食品卻未受到人身損害 仍可要求獲得十倍賠償
中國之聲:一些食品企業被查處之后,要承擔一系列責任,有的消費者擔心,即使提出索賠也不會得到處理,或者說企業無力賠償的情況,這時候應該怎么辦?
記者:應該說以后這種現象不會再出現,確實像你說的,在食品企業出現問題時,可能需要承擔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等等,會受到國家的行政處罰和刑事追究,很多企業如果承擔了行政處罰的責任,接受了刑事追究,可能其民事賠償能力受到很大的影響,有時候也許就沒有民事賠償能力了。但《食品安全法》第97條明確規定,在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而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確立了民事賠償優先的法律原則,體現了國家對公民權利的重視和保障,使公民的民事賠償優先得到滿足。而且第96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在這里,對消費者很有利的一個保護是,只要生產或者銷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即使沒有造成人身損害后果,也可要求獲得十倍賠償,這突破了《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的雙倍賠償的界限,對制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生產經營者是一個很大的打擊,當然對消費者的保護也是很有力度的。
中國之聲: 我們中國之聲想告訴各位消費者,應該了解自己的知情權、監督權、民事賠償優先原則,以及十倍賠償額度。食品安全,你我都不是局外人。謝謝孫瑩發來的報道,再見。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