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電價調整,除了居民用電尚未統一外,廣州、珠海、佛山、中山、東莞5市的電價實現了同網同價。”記者昨日從市物價局舉行的佛山市電價調整通氣會獲悉,在11月20日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千萬瓦時(簡稱度)提高2.8分錢,全省銷售電價平均提高1.9分/度情況下,佛山擬定調整方案:降價后的商業用電價格與非普工業的價差每度由原來的19.1分縮小為9分。
據了解,佛山此次對大工業用電、非普工業、商業用電等價格作出調整,但是居民用電還暫不作調整。待時機成熟后,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改革。
根據調整,佛山將對大工業用電提高基本電價,降低電度電價。
調整后,佛山非普工業、農業生產、稻田排灌和脫粒電價將上升:每度電分別上升3.31分、1.11分和1.41分。商業用電價格將大幅降低,從而縮小工商業用電差距。
“因為全市不同地區、不同收入的居民,用電量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要對居民用電結構進行調研,進行分類梳理,從而審定居民電價。”該負責人坦言,此次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暫不做調整,不過在時機成熟后(明年起著手準備),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將實行階梯式電價改革。
“對于前不久有媒體曾報道,國家發改委在電價改革擬規定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用電量為每戶每月87度,超額將提價的說法,市民不必多慮。”該負責人坦言,居民電價是否要提,必須細致調研,審核供電公司經營成本,如果確實要提價,還得征求絕大多數市民意見,并召開聽證會。
據了解,佛山電價調整執行時間從今年11月20日開始,其中對于具有遠程抄表等技術手段的用戶,以11月20日零時抄錄的電量作為計算電費的基礎;其余用戶11月20日后的用電量,可按對應抄表周期內日平均用電量乘以應執行調整后電價的天數確定;基本電費可按抄表周期內電價調整前后兩個階段的實際天數分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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