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次明確合法地位的同時,大多數民營快遞將面臨增資或退市的抉擇。今日上午,全省宣傳貫徹《郵政法》座談會在省城舉行,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郵政法》首次制定了快遞市場準入制度的法律規定,明確了包括法人條件、資金規模、服務能力、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其他條件等六項快遞業務的經營許可。
山西省郵政管理局的統計數字表明,截至2008年底,全省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發展到191家,已登記備案的快遞企業(不含郵政企業)共84家,其中大部分企業都存在散、小、亂、差的問題。《郵政法》中一條重要的規定就是對從事快遞行業的企業注冊資金進行了最低限制。其中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注冊資本不低于50萬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經營國際快遞業務的,注冊資本不低于200萬元。這意味著以上絕大多數民營快遞企業不符合注冊資本最低限制條件,因此它們將在10月1日之前面臨重組、增資或者退市的抉擇。
省郵政管理局負責人稱,近年來我省快遞市場發展迅速,但也存在服務質量不高、缺乏準入門檻、安全隱患較多等突出問題。信件以及包裹、印刷品等物品的快遞業務,直接關系到用戶通信秘密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的保護,涉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因此,對快遞業務實行經營許可制度,是修訂后的《郵政法》明確規定的一項重要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天的座談會上,與《郵政法》配套實施的《郵政專營條例》并未公布,關系到民營快遞企業生存空間的另一大重要標準――郵政專營范圍仍是未知數。按照之前公布的草案,“同城快遞50克以下、異地快遞100克以下由郵政專營”的標準,這將使民營快遞企業喪失一半以上的業務量,甚至導致部分民營快遞企業倒閉。
至于《郵政法》實施后,普通消費者關注的快遞資費問題,省郵政管理局一負責人稱,良性的競爭將促使快遞企業進行資費調整,預計不會出現快遞費用大幅上漲的局面。(記者 高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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