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熱議的白酒消費稅調整方案近日水落石出,而“調整幅度之大”超出業內預期。國稅總局上周正式對外公布《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新辦法”)稱,在保持20%從價稅不變的前提下,將大型酒企的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為各自銷售公司對外銷售價格的60%至70%范圍內。該方案將于8月1日起實施。
政策為何要改?
而此前業內流傳的版本是,“大型酒企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會提到出廠價的50%左右”,此次稅基調整的力度顯然超出業內預期。
政策為何要變動?據記者了解,長期以來,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包括20%的從價稅率和1元/公斤的從量稅。但由于酒類消費稅主要在生產環節從價征收,大型白酒企業一般會通過設立銷售公司的方式“避稅”,即先將生產出的白酒低價出售給自己的銷售公司,銷售公司再加價出售給經銷商。
針對這一“行業慣例”,新辦法明確作出規定: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高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含70%)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生產規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至70%范圍內自行核定。其中,生產規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企業生產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至70%范圍內。
市場平靜待變
政策雖出,但市場目前反應平靜。截至目前,還沒有大型酒企明確表示“漲價”。記者7月26日在上海浦東的數家大型商店調查發現,“漲價”的白酒產品較少。在眾多高端品牌中,只有一位茅臺酒的銷售人員對記者表示:“本周有一種貴州茅臺單價上漲50元,現在已經斷貨;沒有接到漲價通知。”而中低端酒的價格沒有變化。
愛建證券食品飲料行業研究員吳正武對記者分析,新政策對不同級別產品市場的影響不同。“由于貴州茅臺、瀘州老窖等高端產品擁有自主定價權,銷售情況好,而且消費群體多為高收入階層,因此高端白酒有能力通過漲價把經營壓力轉嫁給消費者,新辦法對高端白酒企業的利潤影響不大。”
但對中低端產品來說,企業將遭遇難題。“我國中低端白酒市場競爭激烈,一旦漲價,可能丟失市場份額。”吳正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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