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大理古城。 中新社發 梅國建 攝
9月中旬,大理白族自治州對外表態,決定兩年內不收取大理古城維護費。9月下旬,州旅游局發出通知,要求大理州旅游集團公司所屬旅游景點在“十一”長假期間每人次門票價格下調50%。至此,引起社會和媒體廣泛關注的大理古城擬收取維護費一事暫時畫上了句號。大理州正確對待輿論監督,虛心聽取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積極回應社會輿論的做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
2009年8月下旬,省級有關部門下發對大理古城和洱海資源保護費收費標準的通知,稱云南省擬對進入大理古城的游客征收每人次30元的古城維護費,以籌集古城保護資金,收費標準由征收單位向社會公示3個月后開始執行。8月24日,新華社報道“云南省擬對進入大理古城的游客征收每人次 30元的古城維護費”的消息。新華社的消息被多家媒體轉載,迅速引發全國關注,新華網、《新華每日電訊》等發表了評論,網上評論和貼文紛紛對大理此舉提出質疑。云南省多家媒體也通過消息、時評等對大理古城收取維護費一事發表看法,至9月上旬,大理古城擬收取維護費一事成為近期媒體討論的熱點和焦點。
大理州高度重視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對此事專門進行研究,認為:一方面要認真對待和真誠接受媒體的輿論監督,對社會和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要積極回應;另一方面認真分析形勢,認為在國際金融危機給旅游業造成的不利影響的背景下,現在收取古城維護費并不利于大理旅游的二次創業和長期持續發展,因而作出了兩年內不收取大理古城維護費的決定。有關人士認為,大理州的做法體現了對待輿論監督的積極態度。 (張雪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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