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曾三次登頂福布斯中國富豪榜首的國美創始人黃光裕被北京市警方拘查,經歷13個月的調查取證,本月底,該案行將進入庭審階段,黃光裕何去何從也將大白于天下。
七宗罪減至兩宗罪?
2008年11月19日,黃光裕被帶走調查,警方隨后以涉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對其采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11月26日,警方以此罪名對黃實施刑事拘留,此后退補偵查將這一罪名改為內幕交易罪。可靠消息證實,警方對黃光裕的調查已接近尾聲。或是因為影響甚大,黃光裕案曾被檢察機關兩度退偵:一次是今年7月,檢察院要求公安部門補充偵查,主要補充內容是黃光裕案中涉及的內幕交易具體操作手段等。在補充偵查期滿前,公安機關向檢察院呈交了卷宗,請求以內幕交易罪依法對黃光裕提起公訴;今年10月,黃光裕案第二次退回補充偵查,原因依舊是證據不足,需公安機關補充新的證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機關在審查期間,可以兩次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但按照程序,該案應當在退回補充偵查結束后的一個月到一個半月的時間內提請公訴。法律界人士表示,黃光裕案已經完成了最后一次退回補充偵查,檢察機關將向法院提起公訴,而具體的審判時間,很可能就在本月底。
知情人士稱:“有關部門希望證據要搞確鑿,因為黃案會非常受關注。”事實上,沉寂大半年的黃光裕也確實因為臨近審判而再度勾起了公眾的興趣,眼下各界關注的一個焦點是:到底檢方會以什么樣的罪名起訴黃光裕?此前曾有消息指出黃光裕共犯有包括偷稅漏稅、洗錢、非法經營、行賄和內幕交易等在內的七宗罪,而本月坊間則不斷有風聲稱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將只以行賄罪和內幕交易罪起訴黃光裕。黃光裕案辯護律師楊照東昨日表示,此案目前處于材料準備階段,大概12月下旬將進入審判環節,但外界對起訴罪名猜測不一定準確。
個人行為還是公司行為?
罪名多少將直接關乎著黃光裕被判罰的輕重,而與此還有直接關聯的另一個問題是,黃光裕被警方和檢方調查起訴的種種不法行為中,到底是個人行為還是公司行為?這將成為控辯雙方庭審的焦點。
僅以目前盛傳的兩宗罪而論,作為行賄罪,如果黃光裕個人作為主體,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而國美作為主體,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依據我國刑法對于內幕交易罪的規定,個人犯此罪最高可以判處10年有期徒刑;單位犯此罪的,法人將最高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如果黃光裕是以國美集團法人的身份進行相關犯罪活動,那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上的雙罰制原則,國美本身也可能在事實調查清楚后遭到一定的法律制裁。如果是個人行為的話,相對法人的身份,黃光裕可能會在量刑上更大些。
不過,分析人士認為,在可能的相關罪名面前,國美不可能完全脫離干系。畢竟,不管是個人還是法人,國美電器同樣是受益的一方。黃光裕將以什么罪名被起訴、最后量刑多少,有律師認為,厚度將近兩米的此案材料預示著仍需要時日,半年后再水落石出亦不出奇。(本報記者 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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