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海鵬進一步分析,更有意思的其實是支撐起我國相關稅負調整的原因。其中一個原因是國家的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型。
“另一個原因是,稅負的調整將讓社會更公平正義。 ”牛海鵬說,“比如,汽車購置稅在市場人士眼中,本就是并不完全公正客觀的稅種,故而取消將更好地調節社會資源。 ”
稅改方向 全面衡量以民生為基
全部考慮民生,未必合理;但不考慮民生,又不能服眾。應該將目前的分類稅制過渡到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通過個人所得稅改革降低低端稅負,同時強化對高端的征收調節。
有觀點認為,“本來政府的稅收是國家的重要經濟來源,無可厚非。但繁重的稅收與畸形的稅收理念破壞了整個社會的和諧。因此,稅收調整更應該以民為本,多多傾聽民眾意見”。這其實也從側面點出了我國稅負調整需要注意的方向——考慮民生。
“客觀來說,全部考慮民生,未必合理;但不考慮民生,又不能服眾。所以,這需要相關部門從中權衡。”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牛海鵬說,“特別是消費者爭議很大的稅收改革,相關部門需要及時進行溝通,進行解釋說明。至少要讓消費者獲得知情權。 ”
但從目前情況看,減低中低收入階層的稅收負擔仍是坊間重要的呼聲。
對此,中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應該將目前的分類稅制過渡到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通過個人所得稅改革降低低端稅負,同時強化對高端的征收調節。
“當然,更需要注意的是,相關的稅負調整不能造成向一方傾斜的局面。”牛海鵬說,“此外,調整時,還需要相關部門進行統籌協調,避免出現‘打架’的情況。 ”
值得注意的是,曾有報道以收入分配為話題稱,“當前,我國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向政府和企業傾斜的趨勢”。數據顯示,以美國為例,美國居民在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高于中國15.9%,而政府和企業的分配所占比重分別低于中國11.1%與5.4%。因此,“中國居民在國民收入分配中所占份額過低,嚴重制約了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
企業的呼聲同樣不可忽視。“對于中國的企業來說,相關部門或可建立評估機制,對成本進行分析和測算。 ”專家認為,“這樣,企業就可以提前預警。當然,稅負的調整也將加速企業轉型升級。 ”
《人民日報》撰文認為,稅制改革的推進,應當全面衡量、綜合考慮,以不增加、或進一步減輕企業和居民的總體稅負為前提。該文章稱,“有些稅種必須要做‘加法’,也有一些稅種相應要做‘減法’。比如,個人所得稅改革是‘十二五’稅改的重頭戲,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社會上‘減稅’的呼聲也很高。如何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進一步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在這方面還有很多文章可做。還有,當前稅收體制下,服務業的企業稅負很重,營業稅有很多是重復征收的。如何從制度上解決貨物與勞務稅收政策不統一問題,逐步消除重復征稅,促進服務業發展,也應當成為下一步稅制改革重點解決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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