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同樣受傷的還有香港旅游業(yè)。業(yè)內人士擔憂,“54號令”必將會影響內地游客赴港消費的意向,從而拖累旅游、餐飲、服飾、化妝品、電子產品等相關行業(yè)的發(fā)展。此前香港旅游發(fā)展局主席田北俊在接受采訪時也曾表示,按照“54號令”的規(guī)定執(zhí)行,將對香港旅游業(yè)影響很大。
事實上,這一擔憂并非多余。每年12月是常規(guī)的圣誕打折季,往年都有不少內地居民赴港掃貨。然而,今年在“54號令”的籠罩下,據相關媒體報道,有不少旅行社工作人員表示,今年12月折扣季,港澳行游客甚至比往年還少,其中也有不少游客因咨詢了解到海關查稅嚴的情況后取消行程。本報記者 陳偲 發(fā)自上海
稅改目的 稅收增負為危機減負
中國在稅收領域的諸多調整雖然有出于對經濟結構調整和社會公平正義的考慮,但有很多稅收調整是為了更好地抵御通貨膨脹。
在一般經濟學理論中,宏觀稅負的輕重被認為是調節(jié)國民經濟的“杠桿”,關系著社會資源和整體財富收入在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分配格局,甚至影響整體經濟的運行。因此,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普通消費者和專家學者會如此關注今年以來各種稅收措施和傳聞。
我國現在的稅負到底高不高?一個側面的例子可以讓人們“略知一二”。國外某雜志發(fā)布的2009年稅負痛苦指數排行顯示,按其方法測算,中國稅負痛苦指數為159,在65個國家和地區(qū)中,排列第二,僅次于一個歐洲國家,而該國家雖然稅負甚重,但社會福利卻很發(fā)達。不過,這種計算方法隨后被我國相關官員所否定。
“稅負高還是不高姑且不論。但這背后反映了我國在稅負領域的兩種趨勢!敝袊嗣翊髮W商學院教授牛海鵬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說,“首先,就是相關領域稅負的不斷加重,像資源稅的調整傳聞。其次,就是逐步取消各種不合理的稅費,像最近汽車購置稅優(yōu)惠取消。”
牛海鵬進一步分析,更有意思的其實是支撐起我國相關稅負調整的原因。其中一個原因是國家的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fā)展方式的轉型。比如,從資源稅調整傳聞到車船稅的征收,再到取消汽車購置稅,都或多或少反映了節(jié)能減排的思路,“節(jié)能減排進而又將為我國‘低碳式’的經濟發(fā)展模式作貢獻”。
“另一個原因是,稅負的調整將讓社會更公平正義。”牛海鵬說,“比如,汽車購置稅在市場人士眼中,本就是并不完全公正客觀的稅種,故而取消將更好地調節(jié)社會資源。再者,如個稅起征點的調高,同樣將緩解社會上的種種爭議和矛盾!
事實上,今年以來,有關收入分配再改革的話題一直是社會集中討論的焦點,其中,個稅起征點的調高就被認為是拉近收入差距的舉措之一,但相關部門遲遲未有改革之舉。
在分析人士看來,稅負調整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相關部門需要通過稅收政策的改變增加收入,以更好地應對金融危機帶來的負面影響。此前就曾有學者撰文指出,政府集中的稅收收入還無法滿足迅速增長的公共支出需求,“有必要隨著經濟發(fā)展逐步合理提高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數據顯示,以2009年為例,中國稅收收入占GDP的17.7%,約占政府收入的51%。但也有觀點認為,政府集中的稅收收入規(guī)模不宜再擴大,應讓利于民。
中國價值指數首席研究員崔新生則指出,中國在稅收領域的諸多調整雖然有出于對經濟結構調整和社會公平正義的考慮,但有很多稅收調整是為了更好地抵御通貨膨脹,比如今年還在執(zhí)行的汽車購置稅優(yōu)惠舉措,上調個稅起征點的提議等,都是出于擴大國內消費考慮。在投資拉動暫時受阻的情況下,只有刺激國內消費,才能一方面解決好貨幣超發(fā)問題,一方面解決好社會矛盾。
崔新生說:“‘iPad事件’,或許也是為了通過抑制對國外產品的購買需求,以達到擴大國內消費的目的。”本報記者 黃燁 發(fā)自上海
稅改方向 全面衡量以民生為基
全部考慮民生,未必合理;但不考慮民生,又不能服眾。應該將目前的分類稅制過渡到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通過個人所得稅改革降低低端稅負,同時強化對高端的征收調節(jié)。
有觀點認為,“本來政府的稅收是國家的重要經濟來源,無可厚非。但繁重的稅收與畸形的稅收理念破壞了整個社會的和諧。因此,稅收調整更應該以民為本,多多傾聽民眾意見”。這其實也從側面點出了我國稅負調整需要注意的方向——考慮民生。
“客觀來說,全部考慮民生,未必合理;但不考慮民生,又不能服眾。所以,這需要相關部門從中權衡!睂Υ,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牛海鵬說,“特別是消費者爭議很大的稅收改革,相關部門需要及時進行溝通,進行解釋說明。至少要讓消費者獲得知情權!
但從目前情況看,減低中低收入階層的稅收負擔仍是坊間重要的呼聲。
對此,中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應該將目前的分類稅制過渡到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通過個人所得稅改革降低低端稅負,同時強化對高端的征收調節(jié)。
“當然,更需要注意的是,相關的稅負調整不能造成向一方傾斜的局面。”牛海鵬說,“此外,調整時,還需要相關部門進行統(tǒng)籌協調,避免出現‘打架’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曾有報道以收入分配為話題稱,“當前,我國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向政府和企業(yè)傾斜的趨勢”。數據顯示,以美國為例,美國居民在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高于中國15.9%,而政府和企業(yè)的分配所占比重分別低于中國11.1%與5.4%。因此,“中國居民在國民收入分配中所占份額過低,嚴重制約了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
企業(yè)的呼聲同樣不可忽視。“對于中國的企業(yè)來說,相關部門或可建立評估機制,對成本進行分析和測算!睂<艺J為,“這樣,企業(yè)就可以提前預警。當然,稅負的調整也將加速企業(yè)轉型升級。”
《人民日報》撰文認為,稅制改革的推進,應當全面衡量、綜合考慮,以不增加、或進一步減輕企業(yè)和居民的總體稅負為前提。該文章稱,“有些稅種必須要做‘加法’,也有一些稅種相應要做‘減法’。比如,個人所得稅改革是‘十二五’稅改的重頭戲,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社會上‘減稅’的呼聲也很高。如何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jié)力度,進一步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在這方面還有很多文章可做。還有,當前稅收體制下,服務業(yè)的企業(yè)稅負很重,營業(yè)稅有很多是重復征收的。如何從制度上解決貨物與勞務稅收政策不統(tǒng)一問題,逐步消除重復征稅,促進服務業(yè)發(fā)展,也應當成為下一步稅制改革重點解決的問題。”本報記者 黃燁 發(fā)自上海(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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