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云南省監察機關的有關負責人就曾表示,在云南淘汰落后產能過程中,如果出現減排謊報、瞞報等情況,影響云南省2010年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整體進度的,將一律嚴肅查處,對相關責任人嚴格問責。
對環保部門來說,這五年的減排路徑與以往環境保護行動最大的不同是:過去污染治理,就是環保部門單打獨斗,不可避免地出現地方政府充當污染企業保護傘的事件。但“十一五”的減排目標是地方政府必須完成的約束性指標,地方政府成為減排的責任人,就必須把減排當作自己的事了。
2000年我國也曾有過一次全國性的污染治理行動。那時候的說法是,2000年1月1日前,全國所有的污染企業必須實現達標排放。盡管當時也關停了一批污染企業,但很快就出現污染的大面積反彈。相比起10年前的治污行動,很多環保部門的資深人士都表示,這一輪減排效果要好得多。
云南省環保廳副廳長楊志強就是10年前達標行動的親歷者。在他看來,那時以關停企業為標桿的治理只能是低水平的達標。而這5年間,普通老百姓看到的不只是環保部門公布的數字,也能感受到環境質量的變化。過去,在云南的幾個重工業城市,空氣質量常年不達標,但自2010年起,這些城市的空氣質量都有所好轉。再者,過去減排主要依靠企業治理,而這一輪減排,政府拿出真金白銀建設了大批治理工程。
除了主動關停有潛在環境風險的企業外,地方政府最直觀的變化是舍得在環保領域投錢。以云南為例,為了實現COD減排,省政府與各市縣政府簽訂了責任狀,2010年9月30日之前,全省必須建成46座污水處理廠,這樣的投資力度是過去十個五年計劃中從未有過的。
從全國情況來看,“十一五”是我國治污設施建設最快的時期。到2009年,2006年以來累計新增城市污水處理能力4460萬噸/日。江蘇、浙江、河南、廣東等省實現了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江蘇省和浙江省著手編制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廣西、湖北、遼寧等省區正在全面推進污水處理一縣一廠建設。2006年以來,全國累計新增燃煤脫硫機組總裝機容量4.11億千瓦,脫硫機組比例由2005年的12%提高到2008年的60%。
減排成績單不是終點
“十二五”規劃尚未出臺,但環保部的有關負責人已多次表示,“十二五”減排力度不變,甚至還要增加減排的污染物指標。盡管“十一五”減排目標已經實現,局部環境質量有所改善,但全國環境污染趨勢總體上尚未根本扭轉,突發環境事件處于高發期,一些重特大環境事件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再者,在金融危機后危機時代,經濟回升勢頭更加強勁,產能釋放更加明顯,污染物產生量也將增加,甚至一些已淘汰的落后產能、設備和企業可能死灰復燃。所以,當下減排取得的進展還相對脆弱。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在“十一五”收官之時派出高級別的督查隊伍是為了再給地方繃緊減排這根弦,防止污染反彈。另外也希望了解,除了兩項被考核的指標外,地方環保還有哪些薄弱環節。
在云南,督查組對當地政府減排的效果給予了肯定,但也指出這個經濟欠發達地區環保的欠賬。
云南省地域廣闊,交通基礎差,企業分散,有金沙江、南盤江、紅河等多個重點流域,環境監察工作任務十分繁重,而全省監察系統16個州市、129個縣實有環境監察人員不到900人。執法車輛、執法設備等能力建設相對周邊省份十分落后,環境監察標準化達標率遠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現有的環境監察工作力量不能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要求。
督查組還發現,作為有色金屬工業大省,云南重金屬污染的防治能力還有待提高。大部分企業不具備重金屬等特征污染因子的監測能力,沒有對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進行監測,對生產中重金屬的來源和去向掌握不清楚,無法有效開展污染防治工作。即便是環保部門,大部分區縣環保部門也不具備重金屬污染監測能力或監測能力不足,無法有效地對企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管。
參與此次督查的監察部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督查組給云南提出的問題也在于提醒地方政府,減排成績單并不是終點。 記者 劉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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