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得眾多同情的黃光裕在特別股東大會上落敗,原因何在?本報今日探討黃光裕因何失利,不是落井下石數落黃光裕,而是因為國美事件的始末已經超越了一個企業本身,給正在轉型中的中國公司提供了絕佳的實戰案例和啟示。
“黃光裕已受14年的懲罰,善良的你何必再落井下石?”一則在香港報紙上刊出的煽情廣告并沒有得到良好回應。前晚,國美公布特別股東大會上,占總股份81.23%股權的股東行使了表決權,但剔除黃光裕自己的股份,只有約占總股份6.62%的投資者堅定“挺黃”。黃光裕輸在哪?是吝嗇權力下放,不愿與管理層共享收益?是眾叛親離,找不到合適操盤人?還是遭人算計,鉆進自己設的迷局里面?
黃光裕方面昨日傍晚向本報記者發來一封“讓我們共同愛護國美——來自創始股東的感謝”,透露大股東“堅信必將最終取得全面的勝利”,呼吁“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國美,支持創始股東”。
不過在付出巨大成本之后失利的原因,“感謝信”中只字未提。黃家手頭的資源短期內或許不再足以繼續發動股權爭奪大戰,黃光裕方面是否應該痛定思痛?
失利原因一
建超級特權董事會 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股東大會的結果也并非就是黃光裕“全輸”的局面,雖然黃光裕提出了5項動議,但歸納起來就是兩條:重組董事會和撤銷增發的一般授權。輸了前一條,但贏得后者,黃光裕直呼“已將陳曉手中的刀奪下”。
但這把刀恰恰是黃光裕自己“送”出去的。學者馬光遠指出是“黃光裕打敗了黃光裕”,黃光裕此前為了自己在資本市場的操作便利,不斷修改國美的公司章程,并將董事會凌駕于股東大會之上,“董事會可以各種方式增發、回購股份,包括供股、發行可轉債、實施對管理層的股權激勵”。
陳曉恰恰是利用了黃光裕的這些“遺產”,導致黃光裕方面一直擔心陳曉利用“增發”王牌攤薄、邊緣化大股東。
啟示
公司章程是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準則,是公司的憲章,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礎,也是公司賴以生存的靈魂。如果個別股東,即使是創始股東為求私利而擅改公司章程,難免會為公司發展留下禍根。“未來很難預測,今日掌控的局面極有可能因個人的意外而變得危機重重”,業內人士如此分析,“過于相信自己的控制力,而忽略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資本意志,很有可能自嘗惡果”。
失利原因二
舍不得股權 套不住高管
記者發現,跟隨黃光裕打拼多年的國美多位管理層,從決戰開始之際,就始終以“對方”的形象出現在黃光裕一方面前,“最為核心的因素就是黃光裕對股權激勵的態度”。
雖然在官方的表態中,黃光裕一方強調,大股東一直在推進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并評價陳曉的方案顯得有些草率,在股東大會決戰之前甚至還放風,如果黃家取勝,將建議董事會優化和延展股權激勵方案,并分期適當擴大激勵規模。
“只是這一切都停留在口頭上,畫餅充饑,沒有得到任何的落實”。“在黃光裕時代,高管想要獲得股權激勵簡直是不可能。”曾在國美任職的一些要員這樣反饋。而坊間關于黃光裕權威至上、對待經營管理團隊極其刻薄的說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國美內部人員的佐證。
再看看陳曉,在國美最為危機的時刻推出股權激勵方案,不僅穩定了公司,也徹底捆綁了包括曾任黃光裕“私人代表”的國美現任總裁王俊洲在內的管理層。
啟示
在公司的發展歷史上,股權激勵作為合理激勵公司管理人員勤勉盡責的方法,已經為世界各國的大公司紛紛推行。以國美競爭對手蘇寧電器來看,張近東實質推進的動作早已有之,只不過是因為客觀因素導致方案落實遲于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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