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慈善家們也應欣然、勇敢地接受社會的贊譽。比如被稱為“中國首善”的陳光標,大張旗鼓地行善,高調受獎,心安理得,這也是他慈善追求的一種特有方式,慈善環境應當崇尚多層次、多形式、多理念,只有這樣全社會才會形成一個行善光榮的氛圍。
彭建梅:
對于蓋茨 和巴菲特 的慈善晚宴,參不參加都不代表什么。蓋茨和巴菲特是全球企業家的偶像,中國企業家有機會和他們交流慈善,這是一件好事。如果不參加,也表明中國企業家有自己的想法,也是一種成熟的表現。
中國企業家是一個受尊重的群體。他們創業的艱難是一般人體會不到的,所以媒體和政府都應該給他們創造一個寬松的環境,而不是去隨意指責他們。這個時代是個多元價值的時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至于采用什么樣的方式來捐,這是個人行為。
“讓中國富豪
捐出一半家產的大環境還不成熟”
蓋茨和巴菲特的“美國 式捐贈”在歐洲曾受過質疑。英國媒體稱,這種捐贈導致國家流失了大量的稅收,使多數人喪失了提升生活水平的機會。
而在文化傳統和社會制度迥異的中國,其適用性更難定論。“在美國,富人要繳納巨額的遺產稅,他們的制度是鼓勵捐贈的,同時,相對完善的社會保障也會讓民眾有一定的安全感,樂于捐款;另外,美國的法律也相對健全,捐助的款物及其去向相對能夠得到法律的保障,而我國的《慈善法》還在制訂之中。”慈善信息中心主任彭建梅表示,即便中國富豪不愿意捐款,也并非是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的問題。
此外,拖泥帶水的“原罪”也是部分富豪不愿意捐款或公開捐款的重要因素。一位國內企業家向記者表示,捐贈所帶來的財務透明可能讓一些“原罪”暴露在陽光下,可能會成為富人自身的風險,“誰也不會去冒這個險”。
王振耀:
我覺得目前在中國讓富豪捐出一半家產的大環境還不成熟。從世界范圍看,慈善募捐,富人是帶頭人,但中國的富人捐款很不普及,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其實是貧民是主體。一方面是因為中國傳統文化中“財不外露”的習慣一直影響著中國很多富豪;另一方面,中國的慈善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這個時候提出過高的要求也不現實,只有機制走在了前面,企業才會行動。
陳松:
應該說我國重視慈善的大環境在逐步完善,但我國的慈善環境離成熟還有一段距離。一個社會的完善,不僅僅依靠企業家,應該依靠全社會。據我了解,美國的慈善捐贈10%來自企業,5%來自大型基金會,85%來自全國民眾。我們國家也一樣,只有“人人慈善、快樂慈善”,才能充滿和諧,僅指望個別榜樣式的企業家的慈善,沒有之后的全社會大范圍的跟進,企業家捐贈也很難持久,同時也杯水車薪。
吳峰華:
在理念上,我非常贊同蓋茨和巴菲特的觀點,中國富人應該將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財產留給社會,而傳統的遺產繼承方式只會誕生所謂的“富二代 ”。我們這一代都是改革開放后白手起家的企業家,在理念上還是跟得上社會發展腳步的,是不缺乏責任感的。
但是,理念和現實是有距離的。目前承諾捐贈自己身后財產的方式并不適用于我們,因為我們的企業正處發展期,還沒有脫離險境,相對慈善,我們應該將更多的資金和精力用來關注企業和行業的發展。而且,在身前的這段時間,企業也沒有完全擺脫風險,誰能料到死后還有多少財產!(記者 李鳳桃 王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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