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宣布于9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成為今年第27個確定上調最低工資的省份。截止到目前,全國除港澳臺外的31個省份已有27個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余4個省份也表示上調方案已出且正在審批中。
單從調整幅度來看,最低工資標準的漲幅要大大高于GDP的增速。目前,絕大多數省份的漲幅超過了20%,其中海南最低工資平均增幅達37%,位列全國之首。這么快的增長速度,引起了一部分人的擔憂:中國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速度是不是太快了?
根據2003年通過的《最低工資規定》,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應該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諸多因素。由于2008年受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的最低工資標準差不多有兩年沒有調整過,再加上物價水平的逐步攀升,因此,此次大范圍的調整有“補漲”的含義。
另一方面,和職工工資的增長速度相比,最低工資標準的增幅也并不顯得突出。據統計,2008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7.2%,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11.0%。而2009年繼續增長了12%,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為12.7%。職工平均工資兩年累計增長近30%。因此,綜合來看,最低工資標準的實際漲幅并不高。
不僅如此,如不考慮發展階段等國情因素,和國際平均水平相比,我國目前最低工資標準的絕對值也是偏低的。有學者將部分發達國家的最低小時工資換算成人民幣后的結果是:德國81.5元/小時(西部)和65.8元/小時(東部),新西蘭60.8元/小時,日本60.29元/小時,加拿大54.45元/小時,美國50.75元/小時。而在我國,即使是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北京市也只有11元。
國際上通常用最低工資標準與人均GDP的比例來衡量保障水平的高低。目前,我國最低工資標準大約只相當于人均GDP的40%,其中像北京、深圳、東莞這樣一些最發達的城市也不到50%,而世界平均水平約為60%。
更為重要的是,由于我國勞動力工資在企業總成本中所占比重嚴重偏低,努力提高勞動者報酬水平也勢在必行。據測算,在中國2009年上市公司中所有制造業企業中,勞動力成本占主營業務成本的比重僅為8.9%。相比較而言,1955-2009年日本制造業勞動力成本占主營業務成本的比重平均為17.75%。
由此看來,我國最低工資標準的真實水平并不高,其上漲空間依然較為廣闊。不過,最低工資標準只是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需要的“底線”,要真正提高勞動者的實際收入水平,改善我國貧富差距過大的現狀,還有賴于勞動法律法規的嚴格執行和收入分配體制改革取得實質性的進展。
。ㄗ髡邽閷ν饨洕Q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
□特約評論員李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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