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財政廳和省環保廳聯合發文,對全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較好和環境質量改善明顯的市給予2.01億元的“以獎代補”資金。其中,威海獲獎金最高,為2900萬元,最低的市僅獲獎金100萬元。
這是山東省執行“以獎代補”管理制度以來實施的第二次獎勵。本次考核對象為全省17市,包含污染物總量減排獎、重點企業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有效監管獎、重點河流(河段)水質明顯改善獎和設區城市建成區空氣質量改善獎四個獎項設置。
經考核,煙臺、威海、濟南分獲污染物總量減排獎一等獎,各獎勵資金1200萬元。濱州市、威海市、煙臺市分獲重點企業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有效監管獎一等獎,各獎勵資金900萬元。威海市、日照市、萊蕪市分獲重點河流(河段)水質明顯改善獎一等獎,各獎勵資金800萬元。煙臺市獲設區城市建成區空氣質量改善獎第一類城市一等獎,獎勵資金600萬元;濟南市、淄博市獲設區城市建成區空氣質量改善獎第二類城市一等獎,獎勵資金600萬元。全省17市均獲得獎勵,威海市最高獲獎金2900萬元,最低的市僅獲獎金100萬元。
為促進環境質量的根本改善,2007年山東省出臺了《山東省污染物減排和環境改善考核獎勵辦法》,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規定省級污染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應從對各市的直接補貼,逐步變為設立污染減排和環境改善“以獎代補”資金,從主要支持過程,變為主要支持結果。
從2008年起,山東省每年撥付2.01億元,對全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較好和環境質量改善明顯的市進行獎勵,其中轄區內本年度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市,取消獲獎資格。
該辦法充分調動了各級黨委、政府和企業治理污染、保護環境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來自省環保廳的報告顯示,2009年,全省COD和SO2排放量分別同比削減4.67%和6.01%,提前一年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一五”期間削減14.9%和20%的總任務。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104個河流斷面COD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8.1%,氨氮平均濃度下降29.7%。17個設區城市空氣質量均有不同程度改善。
全省17市均獲得獎勵,威海獲獎最多,共獲獎金2900萬元,最低的市僅獲獎金100萬元。(記者 劉紅杰 通訊員 屠艷蘋 王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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