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下稅收優惠“定心丸”
西部大開發新部署也給相關上市公司吃下稅收優惠的 “定心丸”。根據西部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對西部地區屬于國家鼓勵類產業的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格爾木地區龍頭企業鹽湖集團、鹽湖鉀肥,執行的所得稅率為15%,將于2010年年底到期,本次政策延續使“兩湖”得以繼續享受15%所得稅率。而鹽湖集團百萬噸鉀肥綜合利用一期、二期項目總投資超過80億元,綜合利用一期項目已建成進入試車階段,綜合利用項目二期工程建設全面展開,三期綜合利用項目計劃2010年開工建設,項目總投資198億元。
截至2010年3月,鹽湖集團綜合利用一、二、三期項目已累計投資超過125億元。而在鹽湖集團綜合利用一期、二期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所得稅率均按25%計算,若能減按15%稅率征收,利潤空間將進一步擴大。
此外,西藏、云南區域內的多數上市公司作為區域行業龍頭,原本就享受較優惠的稅收政策,此次西部開發的稅收政策對公司基本無影響。
對于尚未出臺的規劃細則,一些上市公司人士還建議,企業所得稅繼續優惠,可依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執行“彈性”政策,并保證優惠鼓勵政策最終能落于實處,解決企業、行業發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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