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就是上帝,如今在越來越多的行業中,這句話都得到了充分體現,但在作為高端消費品的汽車及其附屬行業內,消費者權益被侵犯的事情依然屢見不鮮。
盲區一:舉證難鑒定更難
一位車主駕駛某品牌越野車在時速50多公里時,左轉彎翻車造成左胳膊截肢。她為舉證花費了大量財力、精力,均無法證明是汽車質量問題而導致了這次事故,直到從網上查詢才得知在美國進行的這種車型試驗中,發現存在設計缺陷,她才得到有力證據。
由于汽車系統的復雜性,許多消費者缺乏汽車消費的專業知識,有的甚至根本不懂車,所以,無法像分辨其他商品一樣對其有個基本評判。因此,維權困難也就不奇怪了。
而與舉證相比,汽車質量問題的鑒定更讓消費者頭疼。一旦消費者和廠商較起真來,鑒定汽車質量的好壞,就變成了一個難題。廠商說的很有道理:要檢測,可以一起到權威部門去;而鑒定部門也有難處:廠商得提供真品的樣本或者數據才好鑒定。消費者則說,如果這個產品是很多年前生產的,消費者已經無法在市場上找到同款新車,就很難找到有說服力的樣品,而廠商提供的樣品和數據又是否能夠真實客觀呢?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很多難題使汽車質量糾紛的解決在這一關就卡住了。
盲區二:權責不清難有結果
孫先生花78萬元購買了一輛進口豪華汽車。該車行駛到4089公里時,在正常駕駛情況下,轉向拉桿突然脫落,汽車行駛方向失去控制。他將銷售該車的某公司告上法庭。被告卻認為,公司不該是本案第一被告,原告不能把生產者扔在一邊,只告銷售商。
然而,如果起訴作為生產者的國外某公司,要通過外交部送達法律文書,開庭的時間起碼要推后一年。
此案說明消費者、銷售商、生產廠家三者之間在商業行為的過程中,責、權、利往往不明確,F行的相關法律雖然有些規定,但實際操作起來存在困難。所以,很容易造成各方互相推諉,將問題踢來踢去,而消費者最終投訴無門。
盲區三:法律法規缺失
李女士是在2004年買的轎車,第三天就發現門打不開了,到特約維修站修好后沒多久,接著差速器、里程表也壞了,又去修。后來又換了變速器總成、后橋總成、消聲器總成,還有傳動軸。從買車到現在不到4個月的時間里,跑了很多次維修站,有時廠家的配件遲遲不到,她不想再修了,想退車。
汽車銷售處的工作人員告訴她,經營者和消費者在購買商品之前,如果國家明文規定如家電有三包規定,按照國家的法規來執行,如果沒有明確規定,就按照相互約定,實際上也就是保修手冊來執行“三包”規定。那廠方的“三包”又是怎么規定的呢?包退:在7天之內,如果汽車出現重大的質量問題(如大梁斷裂、轉向失靈、剎車抱死等)。包換:在15天之內,如果汽車出現重大的質量問題。李女士認為,按照廠家的“三包”規定,退車的條件太苛刻了,如果符合這樣的退車規定,那肯定是要出大事了。
汽車消費相關政策、法律法規滯后和缺失是造成像張先生這樣的消費者維權艱辛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