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隱蔽拍攝即非現場執法并不是新鮮的事情。長期以來,車主們對這種交通執法方式眾說紛紜。事實上,自2005年北京首位司機因電子眼隱蔽拍攝問題起訴交管部門敗訴后至今,質疑交管部門“暗中執法”的糾紛事件時有發生。
前不久,山西、安徽等地公開叫停交警隱蔽拍攝,也使得北京何時取消這種執法方法成為廣大車主最關心的話題。記者就此問題咨詢市交管局相關人員得到的答復是:受客觀條件限制,北京近期內不會取消電子眼拍攝等非現場執法方式,但目前遍布在京城各地由交管部門設置的電子眼不存在“執法陷阱”等問題。
據交管局法制處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北京很多司機并沒有守法意識,抱著僥幸心理違法,由此導致事故頻繁發生。違章司機絕大多數都是主觀故意違法,所以“暗中執法”有利于提高駕駛人的守法自覺性,消除駕駛員的違法僥幸心理。從目的上說,交警也許不應該站在暗處,站在明處就可以使交通秩序好轉。但是在目前警力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顯然是不可能的。從效果上看,“暗處執法”更容易使駕駛員培養起遵紀守法的習慣。
交管部門稱,今后固定違法監測設備如測速電子眼等也將重點安裝在交通秩序亂點、事故黑點、警力控制不到的地區。此外,如果司機對于暗中執法的整個過程存有異議,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如果對非現場處罰有異議,可以通過支隊交通科進行投訴,最后還可以提起訴訟。
法律專家認為,從人性化的角度講,隱蔽拍攝違背交通管理的初衷。據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固定的監測器有700余處,到2008年奧運會,五環路內主要路口、路段全部覆蓋,還要向遠郊區及高速公路和國道延伸。(王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