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籠罩在“暴利”質疑聲中的交強險11月30日向公眾公布了首份年度盈虧報告。
然而,這也是一份蹊蹺的報告。其中不乏含糊其詞和表述不周之處。保監會有關人士說,交強險一年虧損39億元,是按國內的會計準則算的,而如果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算,則略有盈余。這就有點奇怪了,對于一家企業來說,盈利就是盈利,虧損就是虧損,一般不該出現既盈利又虧損的矛盾狀態。會計運算是嚴謹的,就算是中外算賬方法略有差異,也不該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一個說虧損39億元,一個說略有盈余,必有一套方法用在這里不合適,不足以采信。
賬算得糊涂,提高保額、降低保費的決定就顯得反常和突兀:虧了本兒怎么還讓利?當然,保監會有后續的說明:交強險經營成本呈下降趨勢,今年前10個月實現9.3億元的賬面利潤。很顯然,這個數字要比“虧損39億元”更能說明交強險的實際盈利能力,這也恰恰從側面印證了原先的“暴利”說。如果以這套計算方法給出完整的報告,想必更能服眾。保監會對開展交強險業務的要求是“不盈不虧”,那么11月30日公布的新方案是否達到要求呢?即將參加聽證會的代表不妨以今年前10個月交強險的盈利情況算出保費和保額的數字,與公布的方案作一印證。如果兩者相去甚遠,大可據理力爭。
不管怎么說,公布報告是一種進步,保費下調和保額上升也順乎民意,這都值得肯定。但也應該看到,要想完全知情,要想拿到應得實惠,還需要持續不斷的博弈。從長遠看,隨著參保人數的增多,經營成本的下降,保費將持續下降,保額將不斷上升,這方面還大有爭取的余地。(李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