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24日電 身兼香港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廖長城昨日出席由基本法研究中心主辦的“基本法第23條研討會”時表示,社會不應再糾纏于以藍紙草案或白紙草案的方式立法,因為這只是程序的問題。他又指出,咨詢文件內(nèi)的建議條文,是建基于現(xiàn)有的法例之上,因此作用與白紙草案相同。
據(jù)香港商報報道,廖長城昨日在研討會發(fā)表閉幕辭時表示,23條立法的咨詢文件剛推出時,社會上的反應良好。不過,當討論到有關白紙草案問題時,討論似乎變得“非理性”,討論焦點亦非問題本身的要點所在。對此他感到“非常遺憾”,并呼吁社會大眾應回到理性討論問題。
對于有建議指政府應推出白紙草案再作咨詢,廖長城指出,咨詢文件是基于現(xiàn)有的條例作出修訂,所以其作用已有如白紙草案。以建議文件第6.27段為例,條文內(nèi)容是建基于現(xiàn)有的《官方機密條例》,所以只看建議條文并不足夠,需要再參考《官方機密條例》的有關內(nèi)容,只是沒有人愿意認真看。對此他說:“如果沒有認真看咨詢文件,當然不明白條文內(nèi)容;就算將來政府推出白紙草案,不認真看也會看不明白”。
廖長城又說,政府的立法建議,同時可保障港人的基本人權和自由,而這亦受到《基本法》第27條和第39條的保障,對此他認為可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他預期當條例草案推出時,一定會引起更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