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2日電 從明年1月1日起,中國將對建設項目的環保審批權限作出重大調整。重大污染項目的環保審批權力上收,而輕微污染項目的環保審批權力將下放;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實行環保一票否決。
據北京日報引述來自國家環保總局的消息,化工、印染、釀造、化學制漿、農藥、電鍍等污染大的項目,環保審批權將上收,氰化物等重污染項目則由國家環保總局直接負責審批;房地產、飲食、娛樂等污染小的項目,環保審批權將下放。
目前,中國對有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實行環保審批制度,凡未通過環保審批的項目,不得開工;竣工后,環保設施建設跟不上的項目,不得投入生產。
原環保審批權限劃分主要是以投資規模為依據,投資上億元、幾千萬元、數百萬元乃至更小規模的項目,無論污染大小,分別由國家環保總局、省級、地(市)級和縣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分級審批。國家環保總局新近發布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對此做出重大調整,參考綜合因素、特別是環境影響的輕重程度重新劃分審批權限,化工、印染、釀造、化學制漿、農藥、電鍍等項目,由于污染大、治理難度大,無論投資多少,原則上由地(市)級以上環保部門審批。
據稍早前的報道,國家環保總局等6部門近日聯合做出決定,對青藏鐵路線、西氣東輸管道工程等13個建在生態敏感區、對生態環境影響突出的國家重點工程實行工程環境監理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