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5日電 《安徽省抗旱條例》于近日審議通過,2003年2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安徽第一部抗旱法規,也是全國第一個地方性抗旱法規。
據安徽媒體報道,安徽是個旱災較為頻發的省份,據統計,在新中國成立的53年間,共發生旱災43年(次),近十幾年來尤為突出。為此,安徽省有關部門經過調研后決定立法治旱,該法規的頒布標志著安徽省的抗旱工作自此將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