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5日電 臺灣《中國時報》日前曾報道陳水扁收取“政治獻金”事件,時報今早刊登啟事,表示未完成向“總統(tǒng)府”查證而向陳水扁“道歉”。
這份在頭版刊登的啟事稱,“報館編輯部詳細檢討過有關報道之作業(yè)流程后,認為該新聞雖已做過多方查證,惟其中涉及陳水扁部分確未及時向‘總統(tǒng)府’完成查證,造成陳水扁聲譽上之困擾,報館向陳水扁表達誠摯的歉意”。
《中國時報》昨天在頭版報道,指競選連任高雄“市長”的民進黨籍候選人謝長廷于1994年曾收受新瑞都集團大股東蘇惠珍開出450萬元新臺幣支票,最后輾轉作為1994年底陳水扁競選臺北“市長”的“政治獻金”事件。
而“總統(tǒng)府”秘書長陳師孟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報道根本是子虛烏有。
但到底這筆錢是否被做為陳水扁的“政治獻金”,目前則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