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3日電 中共中央決定:
吳官正同志不再兼任山東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張高麗同志任山東省委書記。
李長春同志不再兼任廣東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張德江同志兼任廣東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張德江同志不再兼任浙江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習近平同志任浙江省委書記。
白克明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海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王旭東同志不再擔任河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
王岐山同志任海南省委委員、常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