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日電 10月29日,山東省威海市環翠區法院對一起離婚官司作出一審判決,準予越軌“包二奶”的張某與其妻子孫某離婚,并且一次性支付孫某精神損害賠償金3000元。
據檢察日報報道,原告孫某與被告張某經自由戀愛于1995年結婚。2000年,張某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認識了某公司女職員田某,此后,張某開始經常夜不歸宿,最后干脆搬到田某的住處,與田某公開同居。
孫某得知丈夫有了外遇后,苦口婆心勸說丈夫回心轉意,但張某鐵了心要與田某相處。孫某無奈只好起訴到法院,要求與張某離婚,并要求張某賠償因第三者插足造成的精神損失費1萬元。
法院經審理判決:準予孫某與張某離婚;張某一次性支付孫某精神損害賠償金3000元。(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