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4日電 中國農業部日前發布公告,決定延長轉基因農產品安全管理臨時措施的實施期限,臨時措施的有效期限將截止到2003年9月20日。
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表示,延長實施期限的原因來自技術因素。
由于油菜、大豆、玉米等作物具有跨年種植的特點,外方公司無法按時提供在中國的環境實驗數據,所以今年無法進行安全評價。今年3月11日,農業部發布了《轉基因農產品安全管理臨時措施公告》,規定臨時措施的有效期截止到2002年12月20日,而這一新政策的出臺使臨時措施再繼續實行9個月。
業內人士認為,政策轉變的主要原因是基于這樣一個事實,限制大豆進口導致大豆產品價格上漲。
公告中稱,向中國出口轉基因農產品的境外公司,可在研發公司已申請該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并按農業部規定在中國境內進行安全評價檢測試驗的基礎上,持產地國國家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有效文件,向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申請臨時證明。對審核合格者,農業部將在30個工作日內發給一次性有效的臨時證明。進口商可持境外公司取得的臨時證明申請標識審查認可和辦理報檢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
第222號
2002年3月11日,農業部發布《轉基因農產品安全管理臨時措施公告》(第190號),規定臨時措施有效期截止到2002年12月20日。鑒于技術的原因,農業部決定延長轉基因農產品安全管理臨時措施實施期限,并公告如下: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向中國出口轉基因農產品的境外公司,可在研發公司已申請該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并按農業部規定在中國境內進行安全評價檢測試驗的基礎上,持產地國國家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有效文件,向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申請臨時證明。對審查合格者,農業部將在30個工作日內發給一次性有效的臨時證明。進口商可持境外公司取得的臨時證明申請標識審查認可和辦理報檢手續。該臨時措施有效期截止到2003年9月20日。
二00二年十月十一日
鏈接:進口轉基因農產品臨時措施管理程序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22號)的規定,制定本管理程序。
1、境外研發公司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有關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的規定,向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申請安全證書,并按農業部規定在中國境內進行安全評價檢測試驗。境外公司向中國出口該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可申請轉基因農產品臨時證明。
2、向“辦公室”申請臨時證明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進口轉基因農產品臨時證明申請表(格式見附件)。
(2)產地國國家安全評價管理機構出具的有效文件。
(3)進口商名稱、進口數量和加工地點。
“辦公室”對上述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3、進口商可持臨時證明向“辦公室”申請標識審查認可。“辦公室”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審核。
4、上述審核合格者,“辦公室”分別在30個工作日內發給臨時證明和標識審查認可批準文件。
5、進口商持臨時證明和標識審查認可批準文件依法辦理進口手續。
6、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
聯系地址:北京農展館南里11號
郵政編碼:100026
聯系電話:(010)64193077、(010)64193059
傳真:(010)64193072、(010)64193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