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4日電 據中國廣播網報道,從10月3號起,福州市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將不再自行設立保安機構,而是由市公安局統一管理保安工作。全市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從現在起將活躍著一支由市公安局直接管理的保安大隊、保安中隊或者保安小隊,承擔起保衛全市各個單位的安全工作。
據福州市公安局保安管理人員介紹,這次改革本著“符合條件、平等自愿、方式多樣、管理有效”的原則,對保安隊伍成熟一個接收管理一個。接收的范圍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原來經過公安機關核準設立的內部保安組織;二是對未經公安機關核準而自行組建,但管理比較規范,有利于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的保安隊伍。(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