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七日電(記者李鵬)記者今天獲悉,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調整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及《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放寬了中資企業的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政策。
國家外匯局新聞發言人說,經過此次調整,境內中外資企業在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政策方面,包括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額的核定等,已經實現了完全統一,不過“此次政策調整后外商投資企業所享受的待遇沒有降低”。
該《通知》及《實施細則》十月十五日起正式實施,進一步放寬了中資企業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標準,統一了中外資企業開戶條件,即凡經有權管理部門核準或備案具有涉外經營權或者有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境內機構,均可以向外匯局申請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保留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同時,將現有經常項目結算賬戶和專用賬戶兩大類共二十多種賬戶歸并為“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實行統一的限額管理。與之相適應,外匯局還將在全國組織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的推廣使用,以提高外匯賬戶管理的電子化水平。
國家外匯局稱,新規定降低了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門檻,使更多的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能夠開立外匯賬戶,支持企業出口和對外貿易發展;統一了中外資企業的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政策,創造了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改善了國內外匯資源配置,賦予企業更大的外匯支配權,為從強制結匯向意愿結匯過渡創造了條件,有利于推進中國結售匯制度的改革;同時推廣應用了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有利于規范和簡化外匯賬戶的管理程序,方便企業和提高銀行的工作效率。
國家外匯局新聞發言人表示,此次政策調整沒有降低外商投資企業所享受的待遇:首先,外商投資企業開立外匯賬戶的條件沒有改變,外商投資企業仍然可以在成立之后立即申請開戶;其次,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賬戶限額的整體水平不會降低,同時調整后的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政策將更加適應企業的實際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