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4日電 全國首例因婚外性行為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日前在杭州江干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據中央電臺報道,被告王某承擔原告蔣某因為雙方的婚外性行為,導致原告蔣某宮外孕,最終右輸卵管被切除的醫療費1985.48元。
已離婚的原告蔣某和已婚的被告王某系同廠職工。去年9月,兩人在跳舞廳跳舞后開始交往。在明知王某有妻室的情況下,蔣某與對方多次發生性關系。由于兩人沒有采取避孕措施,今年3月,蔣某被診斷為宮外孕,經住院做右輸卵管切除手術,共花費醫療費3947.95元。
事后王某并不打算與妻子離婚與蔣某結婚,雙方在醫療費問題上產生糾紛。今年6月,蔣某以人身損害賠償為由,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等二萬多元。
法院就此案經過兩次開庭審理。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原、被告的婚外性行為違反社會公德,但性行為導致的宮外孕發生且造成右輸卵管切除的概率,在醫學上而言是相當小的,它與女姓自身特殊的生理結構也有必然關系,為此,在王某與蔣某發生性行為時,導致蔣某宮外孕的結果是王某不必要也不可預見的。按照公平責任原則,由原告、被告分擔民事責任,為此,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賠償醫療費1985.48元。(陳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