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寧8月19日消息:為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廣西自治區政府在新學期來臨之際出臺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的比例最高可達該校在校生的20%,農林、師范、民族等專業平均每生每年最高可獲4500元貸款;其他專業貸款平均每生每年最高可達6000元。同時,對申請國家助學貨款的學生實行一次簽訂貸款合同、一次核定貸款額度。借款學生可在學習期間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也可在畢業后第一年開始償還,銀行對借款學生在校期間欠交的國家助學款利息不計復利。
據南國早報報道,為規避風險,廣西將成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國家助學貸款實施,并修改現合同文本,增加借款學生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信息以及學生畢業后每年與銀行聯系的承諾等內容。對違約的學生,今后廣西將以學校為單位,向社會公布違約學生的身份證號碼、畢業證號碼等。
據悉,此次廣西納入國家助學貸款的學校共有廣西大學、廣西醫科大學、廣西師范大學等32所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