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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唱使用了別人的詞曲 楊鈺瑩唱了就給錢 2002年08月17日 15:11 中新網北京8月17日消息:日前東方新報記者從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獲悉,歌星楊鈺瑩8月9日晚在北京北展劇場舉辦了《媽媽留給我一首歌———楊鈺瑩》個唱,14日中午,她委托簽約公司,將這次個唱中演唱的20多位詞曲家作品的一筆版權費,交到了該協會。 據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法律處一位負責人透露,大約半月前,協會得知楊鈺瑩將舉辦懷舊經典演唱會的消息后,有關人員向她發出了催交版權費的公函。但因楊鈺瑩忙于演出前的準備,來不及處理此事,工作人員又幾次通過電話向個唱主辦方催要。楊鈺瑩個唱結束5天后,工作人員準備再次電話催交版權費時,楊鈺瑩托人來到協會。問及具體數額,這位負責人只說,楊鈺瑩是按規定補交的。 這位負責人說:“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正式公布,將極大地繁榮中國原創音樂,提高全民尊重知識產權、著作權法意識。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員、演出單位應當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并支付報酬。目前,像楊鈺瑩這樣補交版權費的歌星還是比較少的,應該說,楊鈺瑩帶了一個好頭。要讓歌星參加商演養成上交版權費的好習慣,還有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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