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大觀 | 中新財經 | 中新體育 | 中新影視 | 中新圖片 | 臺灣頻道 | 華人世界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供稿服務 | 廣告服務 |
|
國際電信聯盟稱各國衛星通信受國際電聯法規保護 2002年07月12日 08:59 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一日電 日內瓦消息:國際電信聯盟主管衛星通信的空間服務部主任羅杰·史密斯十日在接受中國記者采訪時說,國際電信聯盟的法規明確規定,任何成員和組織都有義務遵守國際電聯的組織法、公約和行政規則的規定,不得對衛星、無線電信號進行有害的干擾,各國的無線電通信均受到國際電信聯盟法規的保護。 史密斯稱,不管出于什么動機,利用何種技術手段,都不能干擾衛星通訊和電視信號。他指出,國際電信聯盟一直在致力于徹底清除有害的電信干擾,確保各國和國際間電子通信的暢通和完好,試圖利用技術手段干擾電視節目的作法是不允許的。 擁有一百八十九個成員的國際電信聯盟是聯合國的專門機構,其宗旨是促進和擴大成員之間的合作,以改進和合理使用各種電信設施。(完)
|
|||||
|
新聞大觀| | 中新財經| | 中新體育 | 中新影視| | 中新圖片| | 臺灣頻道| | 華人世界|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供稿服務| | 聯系我們| | 廣告服務 |
|
|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