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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港新航約“七·一”起正式生效 有效期五年 2002年07月01日 08:51 中新社香港六月三十日電 臺北消息:據臺灣媒體綜合報道,臺港新航約將于明天正式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據悉,臺港新航約于昨晚八時三十分簽署。在新航約中,大爆冷門的是,臺港雙方均增加了第三家業者。臺方除原有的“中華航空”及長榮航空外,新增“中華航空”子公司--華信航空,香港方面除原有的國泰航空、港龍航空外,增加了國泰航空子公司--華民航空承擔貨運。此外,華信航空取得了原先準備分配給“華航”的所有新增航班額度,但僅限飛高雄香港航線。 根據新航約規定,自七月一日起,臺港雙方每周可增加三十二班客運班機及八百噸貨運容量;另自明年夏季起,每周可再增加貨運三百噸;二零零四年夏季起,每周還可增加客運十七班。 另悉,臺方簽約代表為臺北航空運輸同業公會理事長樂大信,港方代表有三位,包括國泰航空國際事務處總經理彭立仁、港龍航空行政總裁許漢忠及華民航空國際事務處顧問許勤業。(完) 相關報道:臺港航約終達成共識 雙方各增加第三家航空公司 相關報道:臺港航約仍在談判 第三家業者加入機會不大 相關報道:臺港航約談判僵局有望通過民間商務形式突破 相關報道:臺方在臺港航約談判中疑搞政治動作 本周再續談 相關報道:臺港航約完成換交手續 航約再延六個月 相關報道:臺灣短訊:臺港航約確定再延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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