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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聲稱可用"臺灣"名義簽自由貿易區(qū)協議 2002年02月04日 16:28 中新網香港2月4日消息:臺北訊,臺灣當局新任“經濟部長”宗才怡今天聲稱,當局未來在洽商簽署自由貿易區(qū)協議(FTA)時,可能以“臺灣”的名義來簽署。 宗才怡表示,自由貿易區(qū)協議是經雙方協議的,只要對方同意使用“臺灣”名義,“Why Not?”(“為什么不用呢?”) 她聲稱,如果這樣的話,當局將不考慮援用世界貿易組織(WTO)模式。今年元旦起,臺灣方面以“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的名義(簡稱中國臺北)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 海峽兩岸關系研究中心主任、《兩岸關系》雜志社社長唐樹備日前指出,臺灣只是作為一個單獨關稅領域加入WTO的。因此,兩岸雙方相繼加入WTO后,兩岸經貿關系仍屬中國主體與其單獨關稅區(qū)之間的關系。兩岸間的經貿事務,仍是中國的內部事務,應由兩岸協商解決。 唐樹備指出,臺灣當局聲稱要在WTO討論兩岸經貿事務,實際上是要把一個國家的內部事務和政治分歧拿到國際組織中去討論。對此,祖國大陸有關方面已明確表示堅決反對。 他表示,希望臺灣當局再次認真考慮大陸方面的建議,將“三通”和兩岸入世后兩岸經貿關系方面的事務,視作中國的內部事務,盡早由兩岸民間對民間、行業(yè)對行業(yè)、公司對公司去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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