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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草菅人命 讓人怎敢去看病? 2001年11月05日 15:43
聲明:本版文章之版權屬于原作者及原刊載媒體,如轉載請與原刊載媒體聯系,謝謝合作。 是人就可能生病,而有病就得看醫生。這是人所共知的常理。 然而,我近來卻生出一種想法:今后患病不敢輕易看醫生。不是因為收費高,而是因為心里怕,怕小病被治成大病,乃至治進“太平間”。各位莫笑,并非本人膽小怕死,也不是我的命“貴”,而是讀報得到的警示。 9月13日《南方周末·消費廣場》披露:8月5日,四川省什邡市元石鎮農家女孩唐丹因咳嗽,被父母帶往什市人民醫院就診。當班醫生戴云芳開罷處方說:“你們到元通診所去輸液吧。那里的條件和人民醫院一樣。收費還便宜些。”老實巴交的唐丹父母按照戴醫生的旨意,帶著女兒好不容易找到元通門診部。9時30分左右開始輸液,11時20分什邡市人民醫院救護車趕到時,唐丹已一命嗚呼了! 一個原本只有輕微咳嗽的少女,在不到2小時內就被活活治死了。這到底為什么?原來,元通門診部是戴云芳夫婦和一個叫唐友光的人合伙開辦的。明知條件簡陋,戴云芳非但把唐丹介紹前去輸液不說,還給她開了“一個純商業化的、不負責任的處方”。如,地塞米松含有激素,本是不能輕易使用的,戴醫生不但開了,而且和其他藥一樣,全是成人的劑量,難怪小唐丹承受不了。 想想看,只因輕微咳嗽,就一“看”不復還了,誰不害怕看這樣的醫生。而就在我余悸未消時,又從報端看到一則更為駭人聽聞的新聞。 9月20日《人民日報》要聞版報道:湖南省慈利縣醫療衛生主管部門有法不依,知法犯法,違規辦證,致使只有6萬居民的縣城,個體診所多達54家,而其中僅有9人具備執業醫師資格。這些個體診所為了搶到病人、留住病人,不管能不能診斷,能不能治療,統統大包大攬下來。結果是“因診斷失誤、治療失誤等,造成了不少致傷、致殘、致死等醫療事故”。如,1997年6月23日,患者郭凡楚因患支氣管哮喘,在無執醫資格的“醫師”李伯桃處輸液,結果一“輸”而亡。官司打到縣衛生局后,以區區2000元“私了”。去年7月10日,病人朱西華在沒有“執業醫師資格”的舒訓初診所輸液,同樣死在病床上。而今年7月,縣衛生局仍然給舒辦理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俗話說,人命關天。醫生看病,一針一藥無不與患者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息息相關。而慈利縣衛生局作為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非但違規辦證,只要有“關系”(包括用錢打通關系),或者有“來頭”(上面有人說話),該局就給辦理行醫許可證,“每當省市衛生部門組織檢查時,縣衛生局會提前逐個通知不具備‘資格’的診所歇業幾天,以防被上面檢查時發現。” 可想而知,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尚且不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放在眼里,那些不具備資格者怎么不敢理直氣壯地瞎診亂治? 誠然,像慈利縣這樣公然知法犯法的衛生局,是極為個別的。但時下各地“游醫”、無證行醫屢禁不絕現象卻頗為普遍。個中原因,果真是難以管理么? 綜上所述,不少讀者可能也會心生憂慮:日后萬一有病可敢輕易看醫生?(張桂輝) 摘自:法制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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