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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不存在強制絕育問題 2001年5月10日 13:21 拉薩三月一日消息:西藏自治區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普布卓瑪今天說,“自治區政府從未干預或限制西藏婦女的生育權利,對藏族婦女也沒有只能生育幾個孩子的指標限制,更不存在強制墮胎、強制絕育的情況。” 她說:“海外有媒體報道說‘西藏正在推行已婚婦女生育二胎后,必須接受強制墮胎、強制絕育的政策’,這純屬無稽之談。” 普布卓瑪說,由于西藏人口的發展有其獨特的自然、歷史和社會經濟背景及特定的演變過程,西藏計劃生育暫行管理辦法中規定:“西藏試行堅持宣傳節育、堅持優質服務、堅持自愿選擇的原則”。具體做法是:對在藏的漢族干部職工及其家屬推行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對藏族干部職工鼓勵少生、優生和有間隔的生育,提倡有二個孩子的夫婦不再生育;對廣大藏族農牧民不實行計劃生育。 她強調說:“現在大多數西藏農村牧區婦女愿意只生二、三胎,有些有知識有文化的婦女只生一個孩子,是因為西藏婦女的生育觀念已經發生變化,人們更加重視合理生育。” 西藏乃東縣農村婦女德興是十一個孩子的母親。這位四十五歲的婦女現在感到孩子生得太多給家庭生活帶來了很重的負擔。 今年二十五歲、任職拉薩市稅務局的央珍說:“做為藏族人,我可以比漢族人多生育孩子,但我想提高生活質量,并不想多生育。” 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官員說:“中國提倡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但生育政策寬于漢族的生育政策。一般規定,邊境地區和自然環境惡劣地區的少數民族、人口特別稀少的少數民族可以生育三個以上孩子;西藏自治區的藏族農牧民生育子女不受限制。” 據一九九八年的一項統計,全西藏已婚育齡婦女為五十一點四二萬人,生育三胎以上的占百分之三十六點二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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