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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法輪功”是健康和生命的禍害 2001年4月27日 11:42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六日電《人民日報》二十七日將發表評論員文章,以事實再次揭露“法輪功”邪教是地地道道的人類健康和生命的禍害。 文章以《“法輪功”邪教是健康和生命的禍害》為題指出:人人都希望自己有一個健康的身體,人人都希望有病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然而,“法輪功”邪教在科學和文明如此昌盛的今天,卻大肆兜售什么“天象說”,宣揚“宿命論”、“業力說”。 李洪志胡說“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緣關系的,都是業力輪報,你欠了債就得還。”暗示、欺騙練習者“吃藥是把業力壓了回去,就不能夠清理身體,因此也就不能治病,只有過了這一關,你就是一個超常人。” 在李洪志的欺騙、蠱惑下,一些“法輪功”練習者或走火入魔,或精神失常,或恐懼纏身,直至拒醫拒藥,致殘致死。 評論文章舉出三個事例: 北京市退休職工黃麗明曾患乳腺癌,一九九四年手術切除。術后打針吃藥,定期檢查,各項指標均屬正常。一九九七年二月,她練上“法輪功”后,誤認為身體不適是在“消業”過關,拒絕打針吃藥,第二年病情加重,不久病逝。臨終前,她大夢初醒,對家人說:“是‘法輪功’害我延誤了治療時間。” 江蘇省太倉市沙溪中心衛生院原院長熊志華,患有糖尿病,堅持治療,病情穩定。他一九九五年開始練習“法輪功”后,相信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說,認為自己有病是在“消業”,停止了藥物治療。他的妻子、女兒多次勸說,他置之不理。因長期延誤治療,熊志華于一九九八年死亡。 山東省棲霞市農民蔡寶庫,練“法輪功”癡迷后,有病拒絕吃藥。一九九九年三月患感冒,他女兒買了藥勸他吃,他非常生氣,同女兒吵架,不吃藥,繼續練功。鄉親們勸他,他也不聽。結果,小病變成了大病,不到一個月,這個本來十分健康的農民悲慘地離開了人世…… 評論說,健康和生命是人類最基本的權利。因癡迷“法輪功”而導致精神障礙、拒醫拒藥而死的,已有上千人。這是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欠下的一筆筆血債,也是邪教踐踏人權、禍害社會的鐵證! 評論文章奉勸至今還癡迷邪教“法輪功”的練習者不要再迷信李洪志的鬼話了。有病不治,損害的是自己的健康,斷送的是最寶貴的生命。 該文表示,為了不讓無辜的公民再遭受邪教“法輪功”的禍害,為了不讓文明、穩定的社會再遭到邪教的騷擾,為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下去,我們一定要徹底鏟除邪教“法輪功”。(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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