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2日電 到底每月該給父母多少錢?父母老了要住在哪里呢?臺“內政部”的最新調查指出,根據2005年老人狀況調查,65歲以上老人平均每月可用的生活費是1萬1715元,且逾半數老人希望與兒女同住。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內政部”指出,65歲以上老人的經濟來源以“子女(含媳婦、女婿)奉養最高,重要度是53.37;“政府救助或津貼”居次,重要度是33.34;“自己退休金、撫恤金或保險給付”再次之,重要度14.15。
如果子女不能靠,怎么辦?那么的確有些麻煩,“內政部”調查顯示,65歲以上老人只有15%有工作,而且半數以上的工作是農林漁牧,養活自己有些困難。而養自己還算好,還有老人家需要經常支持子女經濟的,“內政部”指出,3.77%的老人有“養老防兒”憂慮。
“內政部”的調查指出,65歲以上老人近65%患有慢性病或重大疾病,過去一年近兩成曾住院,住院期間主要照顧者是兒子。
另據“內政部”公布的老人狀況調查顯示,65歲以上的老人多數想和子女同住,占59.95%;只有20.01%的受訪者希望與配偶過兩人的日子。調查指出,目前未與子女同住的65歲以上老人占43%,這其中有四分之一其實一直盼望能和子女住在一起。
調查結果亦顯示,照顧孫子早已不是老人家主要的活動。老人日常生活以“與朋友聚會聊天”為主,其次是“從事休閑娛樂活動”,再來才是“照顧孫子、孫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