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模特職業的施小姐,發現自己的頭像照片被擅自印在一家婦科醫院的宣傳冊上,于是,以侵犯肖像權為由將該醫院告上法庭。近日,施小姐和醫院在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醫院支付給施小姐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失共計9475元。
施小姐曾經參加過2005年精英模特大賽,并獲得超級模特第三名。一次,她在逛街時,拿到一份名為《健康與真美》的宣傳冊,發現自己的頭像被刊登在該小冊子的封面等多處部位,而小冊子是由一家民辦婦科醫院印制,其中有這家醫院的婦科疾病醫療項目。
雖然施小姐也曾為其他公司擔任過廣告模特,但從未和這家醫院簽過廣告合約,更別說用在婦科醫療的宣傳冊上。施小姐遂于2007年9月將醫院告上法庭,認為自己經過多年的積累,在國內外已享有較高的知名度,這家醫院以營利為目的,擅自將自己的肖像用于婦科醫療廣告,對其造成很大的精神傷害,并對其所從事的職業造成不利影響,要求醫院停止發放并封存該刊物,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撫慰金共計5萬元。
在法庭上,醫院則表示,照片是從網上下載的,小冊子有公益性內容,也有廣告和醫院的介紹;既在醫院內讓病人取閱,也在街上發放。
最后,經法院主持調解,施小姐放棄了要求醫院停止發放并封存該刊物,向其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醫院同意支付施小姐精神損失費和經濟損失共計9475元并承擔525元的訴訟費。(胡海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