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九日電(記者曾利明)國家衛生部 、公安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天公布的《濫用阿片類物質成癮者社區藥物維持治療工作方案》稱,將在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中,選用合適的藥物,對濫用阿片類物質成癮者進行長期維持治療,以減輕他們對阿片類物質的依賴,減少由于濫用阿片類物質成癮引起的疾病、死亡和引發的違法犯罪,使阿片類物質成癮者回歸社會。
旨在減少阿片類物質濫用,降低艾滋病傳播相關危險行為,減少違法犯罪,恢復濫用阿片類物質成癮者的社會功能的這一方案規定:接受維持治療者必須經過多次戒毒治療,仍不能戒斷毒癮的濫用阿片類物質成癮者、年齡在二十周歲以上(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濫用阿片類物質成癮者除外)、維持治療機構所在縣(市、區)居民或在本地居住六個月以上,且具有當地暫住證的外地戶籍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等條件。
曾經接受強制戒毒或勞教戒毒的申請者由當地公安機關核準;未經過強制戒毒或勞教戒毒的申請者由維持治療機構核準,并準確登記其真實的身份信息。受治者維持治療期間不得繼續吸食或注射阿片類物質及其他毒品,并隨時接受維持治療機構的尿檢。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外,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維持治療機構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受治者的個人信息資料。
方案提出,濫用阿片類物質成癮者社區藥物維持治療工作實行分級管理。中央成立國家級工作組,開展維持治療工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成立省級工作組,開展維持治療工作的醫療機構 所在地成立地市級工作組,組織實施維持治療工作。維持治療機構必須是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維持治療工作目前選用美沙酮口服液作為維持治療藥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