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9日電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在國土資源部、環保總局相繼設立跨省執法督察派駐制后,日前建設部也正式實施城市規劃督察員制度。
“任何一個處于城市化高潮期的大國,中央政府必須派遣規劃監督員,對那些不可再生的資源進行就地督察,并監督地方政府按照既定的總體規劃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實。”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在日前召開的建設部第一批城市規劃督察員培訓暨派遣會議上明確表示,“我們召集大家開會是向全國宣布,我們要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立這項制度。”
報道說,隨著建設部城市規劃督察員8月中下旬陸續進駐南京、杭州、西安、鄭州、昆明、桂林6個城市,建設部對城市規劃越級檢查的監督機制輪廓逐漸成形。
仇保興強調,檢查工作必須越級,越級檢查才能發現中間層次是不是貫徹執行了中央政府的指令,貫徹程度如何。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一位專家坦承,長期以來,城市總體規劃是規劃部門自己悶頭在編,對規劃的修編也是停留在技術層面,在行政性、利益性方面的配套嚴重不足,結果其水平高低變成只是規劃設計部門的高低而與當地政府變得沒多大關系。
“這種情況我們在四五年前就發現了,并且認為必須糾正。”仇保興在會上表示,原《城市規劃法》沒有交給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相應的權力去貫徹落實、檢查、監督和糾正規劃的錯誤實施。“當把權力下放給地方政府時,不進行越級的監督檢查工作,那就是沒有效率的規劃行政管理系統。”
在會上,仇保興更多以城鄉規劃督察員的稱呼代替城市規劃督察員字眼,對此,仇保興表示:“現在國務院領導已經同意了《城市規劃法》改成《城鄉規劃法》。”這樣,督察員除了要監督城市總體規劃外,還要監管城鎮體系規劃、建制鎮規劃和風景名勝區規劃。仇保興認為,以前把鎮和城市規劃分開、把風景名勝區規劃與城市規劃分開、將城鎮體系規劃游離在城市規劃體系之外,是不切實際的。
在六城市試點期間,城市規劃督察員由建設部聘任,城市規劃督察員具體派出和日常管理工作由部稽查辦負責。城市規劃督察員實行任職回避制度。城市規劃督察員工作經費由建設部統一安排。(孫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