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8日電 據江南時報報道,蘇州市民黃小姐這幾天一直憂心忡忡,9月9日本來是她重新回到大學攻讀本科的日子,然而,她卻擔心自己會和這個盼望已久的日子失之交臂。因為,黃小姐的大專畢業證書和一些相應的證件都被留在她前一個工作單位,至今無法拿回。昨日,黃小姐了講述了她的苦惱。
2004年,黃小姐從蘇州衛校護士專業畢業,同年7月與當時在建的蘇州市九龍醫院簽下2年的工作合同。在合同里,有這么一條特殊規定。如果醫院送職工出去培訓、進修的話,員工必須留在醫院服務滿5年。今年7月,黃小姐簽訂的工作合同到期了,她決定暫時不工作了,而是到大學里去攻讀本科,給自己充充電,可是令她沒想到的是,醫院以她違反合同規定擅自離職為由扣下了她的畢業證書和一些相關證件,除非她賠償醫院5萬元的損失費。
黃小姐表示當初是由于九龍醫院還沒有蓋好,醫院才將她們安排到其他醫院。她們之中有些人去了上海的醫院,另外一些包括她則留在蘇大附一院。平時做的也就是一些最基本的工作,和上班一樣,只不過掛著“實習”的胸牌。一年后,等醫院蓋好了她們才回去的。所以,黃小姐覺得這不能算是培訓。
但是,院方卻有自己的想法。九龍醫院人力資源部的高主任表示,醫院在籌建階段將已經簽訂工作合同的護士派到其他醫院,就是送她們去進修的。黃小姐違背了合同,醫院索要的賠償是剩下3年的工資,是很合理的。另外,院方并沒有扣押黃小姐的畢業證書,因為醫院初建便留下在職職工的相關證書隨時應付檢查。如果黃小姐想要回畢業證書,就應該來醫院雙方好好談談。
對此,蘇州加得律師事物所的潘重岳律師認為無論在什么情況下,扣留黃小姐的畢業證書都是不合理的。雙方就勞動合同發生分歧,可以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鑒定各自責任。如果院方認定黃小姐違約,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要求賠償。然而,院方必須歸還黃小姐的畢業證書等文件。根據中國法律,任何人不得扣留公民的身份證及其相應證件。(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