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4日電 臺灣媒體日前的一則報道,讓不少人了解到在61年前的8月15日,也就是二次大戰(zhàn)日本宣布投降時,日本的末代“臺灣總督”曾圖謀讓臺灣“獨立”。
這則報道由島內“綠報”《自由時報》披露,發(fā)表的時間也恰好在今年的8月15日。
報道說,日本昭和天皇投降詔書研究者日比恒明最近提供了2份文件,一是1945年8月15日朝鮮的“京城日報”頭版,另一是1945年8月16日臺灣的“臺灣新報”頭版,這兩份61年前只差1天的舊報紙是臺灣人交給日比恒明的,一直到現在,幾乎沒有人注意到出版日期的不同,但是在這相差的一天內,暗藏無限玄機。日比恒明表示,“很可能關系到臺灣的命運”。
他指出,日本內閣在1945年8月14日決定由昭和天皇在15日對外發(fā)表“詔書”宣布投降,當天透過當時的日本“同盟通訊社”向朝鮮、臺灣與其它所有日本占領下的當地媒體通達,第二天的15日必須刊登昭和天皇的降書。
其中朝鮮的“京城日報”頭版依照指令在8月15日刊出,但是臺灣的“臺灣新報”則在過了一天的8月16日才見報,前一天的報面仍然照常刊登日軍的戰(zhàn)況,甚至找不出日軍篤定敗戰(zhàn)的內容,換句話說,當時日據下的臺灣人民,到1945年的8月15日還不知道臺灣已經回到臺灣人的手中,這一天中到底發(fā)生什么事情?當時的“臺灣新報”何以延遲發(fā)表昭和天皇的降書?
目前住在沖繩縣宮古島,現年79歲的下地惠教當時為“同盟通訊社”的職員,配屬在高雄郵局電報課,負責接收日本本國的無線信文,據說在1945年8月14日當天夜間,另外2位資深電務員表示上級指示等候接收“重要的特別新聞”,必須值夜勤,而讓他先下班回家,下地回憶,后來才知道這項“重要的特別新聞”即為天皇的投降詔書,但是第二天的“臺灣新報”并未刊登,通訊社顯然在收到詔書的電函后沒有對“臺灣新報”發(fā)稿。
扣留天皇的詔書屬于重罪,而當時只有一個人有權隱蔽天皇的詔書對外發(fā)表,此人即為最后的“臺灣總督”兼日本第十方面軍(所謂“臺灣軍”)司令官陸軍大將安藤利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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